新疆博乐市检察院近日以谢某某、杨某某等7人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实版的“摸金校尉”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在中国悬疑盗墓小说中,盗墓贼被称为“摸金校尉”,但现实版的“摸金校尉”即使未盗掘到任何财物,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中国明确禁止盗掘古墓葬。
据悉,2019年3月,谢某某在博乐市承包土地种植棉花时,发现农田周围有多处“乌图布拉格土墩墓”的文物标识牌。他通过标识牌了解到当地有古代墓葬群,遂产生了盗掘古墓葬陪葬品牟利的想法。
2019年11月,谢某某伙同杨某某等9人开始盗掘其中一座古墓葬。为掩人耳目,9人在夜晚人烟稀少时开始作业。但经长达十余日的盗掘后,因盗洞渗水塌方,不得不停止作业。后案发,7人被抓获,2人在逃。
被抓获的7人在盗掘古墓葬中一无所获,但依然涉嫌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经新疆考古研究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报告认定,此次盗墓行为产生的盗洞已经到达封堆下中部位置,可能已接近墓室,盗墓者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严重破坏。
上述墓葬群2007年6月被新疆列为“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由7座古墓葬组成,被盗墓葬是七座中最大的一座。除了7名涉案嫌疑人留下的盗洞外,被盗墓葬南部隐蔽处,还有多处疑似洛阳铲探孔痕迹。
博乐市检方依照公益诉讼职能,就谢某某等7人盗掘行为给古墓葬造成的侵害发出了公告,提醒相关部门向谢某某等7人主张权利,该院将会依职权支持起诉。如果公告期满,相关主体未提起诉讼,该院将就谢某某等7人对古墓葬造成的侵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同时,对7名嫌疑人因盗掘给古墓葬造成侵害产生的4.4万余元人民币的盗洞回填费用,也将通过支持起诉或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方式维护国家、公共利益。
办案检察官说,盗取古墓、古建筑等古文化遗址的行为,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中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国财经参要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参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邮箱:g2416238474@163.com 如未与中国财经参要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