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普通用户仅提供照片或视频,基本不会产生人脸识别被破译的后果,但使用他人照片制作短视频还是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最近,以“吗咿呀嘿”为BGM的换脸动态短视频火爆全网。
对此,有网友质疑:这个看似全民娱乐的狂欢,背后存在较多的技术与法律风险。也有一些媒体提出了例如人脸支付等风险提示。
人脸识别发展至今,绝大部分的采集端已经从2D检测升级为3D检测技术,配合上人体活体的光感和深感技术,结合几万个肉眼不可见的光点进行综合识别,几乎不可能让照片代替活体人脸。在通常环境下,绝不可能出现单以他人照片就能解锁和支付的情况。
不过,若说得极端一点,在使用3D打印技术制作的面部时,不增加其他活体动态感知的情况下,确实也可能出现人脸识别的盲区。但这都是在实验室环境下才会出现的结果,对普通用户仅提供照片或视频的情况下,基本不会产生人脸识别被破译的后果。
但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角度看,使用他人照片制作短视频的直接后果就是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网民以娱乐为目的,上传他人照片,通过生物动态化技术,以短视频等方式在互联网上展现传播,这种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肖像权合理使用范围。
特别是将一些社会公众人物肖像制作成搞笑视频,因公众人物商事人格权比较普通人价值更高,一旦被诉以侵权,可能赔偿额度会非常大。再结合这些网络信息传播影响很高,点击数和转发度都很大,一旦被诉,上传者可能会得不偿失。
而从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权角度看,上传自己与他人的照片,还可能涉及侵害隐私权的问题。
首先,自己与他人的合影,在其他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单个主体擅自将照片制作视频上传,涉及侵害他人隐私权、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等问题;其次,相关照片展现的是人脸部特征,是可以识别到自然人身份特征的信息,当然属于个人信息范围;最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人脸识别信息有着特殊保护。未经孩子监护人明确同意,不能随便上传孩子包括面部特征在内的个人信息。
因此,“吗咿呀嘿”确实很火,也确实很好玩,尽管可能不会涉及人脸支付安全问题,但参与的方式应合法合规。
一般来说,互联网大厂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比较到位,其他视频制作方则鱼龙混杂,在委托过程中,将自己的电话、微信、照片、视频、支付信息等都交到那些小作坊手中,其中安全隐患远远超过欢乐系数。这需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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