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18日通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振。
通报称,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振(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2公里。1月23日,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来宾市,且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1月25日,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居家隔离观察,但韦某振拒不执行,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被医学隔离观察,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共资源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2月7日,卫健部门确诊韦某振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据悉,其家人9人也被感染确诊,数百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兴宾区根据其活动范围划出近4万平米的封闭区。来宾市公安机关对韦某振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介入侦查。
2月17日,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振。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在受案当日上午即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韦某振目前正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检察机关提供的信息显示,其已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截至18日零时,广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增至242例。广西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多起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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