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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经侦大队长涉黑敲诈迫害无辜事件再遭举报

时间:2020-08-31 12:42:21 来源:
当地警方曾公开拒绝抵制国内新闻媒体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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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举报控告内容之一                 
 
       本网北京8月27日讯 连日来,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河北省临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郭某涉黑敲诈、索贿、制造冤假案事件不断升级,引发各界关注。
       该涉黑案中,主要涉及郭某联手不法分子对受害方群众实施敲诈勒索40万元、其中10万元得手后,因担心他人举报揭露而频频下手迫害;对其中一人实施非法“监视居住”,非法对另外5人实施网上通缉和搜捕,造成社会混乱。
        为此,作为受害人方面家属代表的李先生、再次实名向中纪委、国家监委、中政委、最高检、公安部和河北省方面举报控告。
        以下是事件经过。
        2020年4月21日,河北省临漳县人何玉飞以个人名义与山东潍坊尚邦公司(下称尚邦公司)签订了《定货合同》一份,何玉飞支付定金23万元整。
       尚邦公司依约发货,并附带合格书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等资质文件。4月25日货到后,何玉飞提出了验收异议(机头有磕碰),尚邦公司便立即在当日补发了另外一套多功能挤出机(原主机及模具至今仍然被扣押在何玉飞家中)。在何玉飞同意后,尚帮公司技术人员娄某立即开始安装、调机。并于5月4日整套机器调试完毕后,多功能挤出机已能够正常使用。何玉飞当场表示很满意,随后支付了尾款20万元整(至今仍有4万元未支付)。
       受害人投诉说,在供货方娄某及物流司机宿某完成一切后续工作、欲返回程时,何玉飞的舅舅史鹏飞(外号老狼)突发敲诈勒索歹意,直接到场,非法将人、货、车全部扣下。这伙人并要求尚邦公司全额退款、退货,并额外索赔敲竹杠80万元整。
       据了解,老狼与官方、警方多名领导交往甚密,在本县是个不好招惹的黑白两噵“平趟”人物。他对受害方扬言:“你们必须赔付80万元,如果你们公司不按我的要求来办,那我就让公安陪你们玩,等着看热闹吧!”
        随即,娄某、宿某等三人被史鹏飞非法拘禁一周。
        期间,物流司机宿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求救,临漳某派出所多次出警无果。有通话录音证实,老狼亲口吹嘘说,在事发后、特意邀请县委书记于某及公安局领导到自己家的私人会所中聚餐,要求配合“敲诈”。于书记当场表态,将此事交代给了宋局长去办。
        按说,本是普通的经济纠纷事件,并以基本解决完毕,但接下来却出现了“掉头大回转”。
        6月15日,临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郭某竟横加插手,歪曲事实编造所谓“案情”。并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名传唤尚邦公司法人赵某、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出纳都某、房东殷某共五人到潍坊市昌乐县阿陀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冻结尚邦公司账户40万元整。
       在临漳县公安局的重压下,尚邦公司迫于其淫威,托中间人再次与老狼接触协商,不成想此人却得寸进尺、坐地起价,直接将敲诈勒索金额提高至260万元。 威胁称:如不按照他提出的金额赔付,临漳县公安局将立刻抓人,一个别想逃。
       录音通话证实,该事件“中间人”一直在为郭某与当事人家属之间传话,直接道出经侦大队长郭某向当事人敲诈勒索40万元的职务犯罪事实,已到手10万元(由中间人郭久敏经手)。
       据老狼本人透露,郭某“两头吃”,还向收货方的其外甥史鹏飞索贿10万元。郭某直言此款项用于买通质检单位、造假产品不合格鉴定书,陷害尚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法人。
        受害人家属称:当受害公司才幡然醒悟时为时已晚。老狼与临漳县警方配合,已经给他们套上“刑事案件”的枷锁,挟公权力敲诈勒索。
        对此,国内新闻媒体于2020年7月17日派员赶赴事发县调查,并电话联系县委书记于某,但遭拒未接听。
        随后,媒体接通临漳县公安局长宋某的电话,宋局长称举报内容全是虚假,完全没有的事,但从该局长的口气中,好像对该案细节比较了解。
媒体通过连线该局主管经侦领导,对方表示惊诧,“不知情”,根本就不知道有此案件,并反问是否已经采取措施。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媒体又联系了该局经侦大队长郭某,但政工科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直接拒绝了来人与经侦大队郭大队长的接触。
据了解,在国内多家媒体多次追踪报道之后,今年8月14日,临漳县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抓捕了与此案无关人员赵伟,进行秘密关押监视居住,欲将假案办成“一假到底”的冤案、铁案。
       8月19日凌晨,受害人家属受到被举报人的威胁恐吓“小心遭报应”的手机短信、并进行回应反击。(特约撰稿人:刘来迎,通讯员吴山存、廖新发、董悦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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