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会计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等手段,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学校财政资金395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消费等。昨天,被告人王某因涉嫌贪污罪在市一中院受审(如图)。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今年61岁,高中文化,案发前是中国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会计。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某于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间,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该学校教职员工工资审核、发放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冒领他人死亡抚恤金等手段,骗取该学校财政资金共计395万余元,后陆续用于其个人消费使用等。
被告人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王某当庭供述称,他在该校担任会计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表制作、工资发放等。由于自身的工资收入不高,加之爱人身患重病,为解决家庭困难,他对单位的财务资金“下手”。他先后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等手段,将多支出的钱款进行做账,并冒充主管领导签字,将报表送交银行,而不知情的银行将这些“多余”欠款汇到了其指定的账户内。此外,王某还利用学校发放死亡抚恤金的时间差,冒领了学校退休职工李某的死亡抚恤金。
王某交代说,这些钱他有一部分用在了给爱人看病上,花了七八十万元,可由于爱人患“肺心病”的病情过于严重,还是没能保住性命。剩下的钱他大部分用在了新交往的女朋友身上,他给女朋友的银行卡里先后转账100余万元,用于女朋友买房、买车、买包。此外,他装修女儿的结婚用房花了10余万元,剩下的钱也基本上让自己挥霍了。
庭审中,公诉人询问王某“是否有能力退赔赃款”,王某表示“我现在没什么钱了,但愿意变卖资产退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的犯罪时间长、次数多,犯罪时间跨度近6年,可见其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但考虑到其主动坦白,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建议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审理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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