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于26日正式公布。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新办当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是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
王受文介绍,除了去年之外,近十年来,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是货物贸易平均年增速的两倍,这说明未来的趋势。随着技术进步,服务贸易特别是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激发,未来的跨境服务贸易将成为全球贸易的关键驱动因素。
“《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王受文强调,和过去在某一些具体行业、比较零碎地作出一些服务业的开放安排不相同的是,《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明确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把这些作为负面的管理措施列出来。凡是在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对境内外服务提供者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准入,可以说开放度、透明度、可预见度都大大提高。这个清单可以说是对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是一项制度型开放安排,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整体开放水平,它将会很好地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王受文指出,在制定《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一年多的过程中,以下四点是一直考虑的内容:
一是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负面清单模式是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开放安排的一个主要模式。目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减让表,以及我们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采取的都是正面清单方式作出承诺,去年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之中,我们也是采用正面清单,但是成员们承诺,要在RCEP生效之后6年之内把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对接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对跨境服务贸易开放作出安排,是对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中国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具体实践。
二是在编制过程中,始终考虑作出主动开放安排。《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放宽了服务贸易领域内的准入限制,在专业服务、交通服务、金融等领域作出了水平较高的开放安排。这个开放度不是双边协议的要求,而是我国主动而为,它超过了我国入世的承诺,也高于目前我国已经生效的主要自贸协定相应领域的开放水平。
三是制定负面清单时,体现了海南的特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是海南的三大主导产业,《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更好地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放开外籍游艇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引航限制等一系列开放措施,这将有助于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高水平开放的同时,《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保留了必要的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出台以后,海南省将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加强跨境服贸统计监测预警,将会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商务部将加强支持指导,根据职责做好各自领域内的监管工作。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商务部、海南省和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进《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的落地实施,及时总结评估经验做法,为在下一步自贸试验区以及后续全国实施跨境服贸清单管理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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