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迎来了中国共产党第二个 100 年的奋斗日标,既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 2035 愿景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伟大成就,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村两委班子最接民情民风的初级部门。村干部既是农村发展的引导者、也是传达上面指示精神的传话筒。所以村两委班子的选举应该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及省市县镇的政策产格落实,优中选优,真正的选出乡村振兴的带头人!
然而,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柞城村原村主任崔风英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放松要求,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自身问题众多,还触犯了党纪国法,试问这样的问题干部何德何能继续被当选为村干部?
1、崔风英利用手中权力于2017年间,在文峰路与迎宾路交汇处(T型路口)的东北角,占用村集体土地并且还是基本农田建起一处私人别墅,建成后为了逃避领导的发现,在西、南两侧利用树木竹子作为屏障隐蔽起来。在 2017 年,该违法建筑被县法院下达强制拆除、退还耕地、没收土地至今未被执行。
2、崔风英在文峰路与迎宾路交汇处北面以西建有一处停车场,占用集体用地也是基本农田,因为占地面积较大,为了逃避追纠,中间被隔开分为两部分,利用场地进行经营,占为己有。
3、崔风英在文峰路北段路东,有一处汪溏被他占用建了厂房,多年后租给和兴祺牛肉汤经营饭店,当时也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应该拆除,后来也不了了之。
4、崔风英在文峰路中段路西(原保安大队北邻)占用集体用地建有四层楼房,称永祥建安公司(村集体财产),后于2019年改为现在的儒苑幼儿园,有其儿媳妇经营管理,占为己有。
5、2003 年,崔风英在其丈夫朱永贵任村委主任期间,套取村集体(建安公司)资金100余万现金至追回。
6、上届在村委换届选举中,崔风英有拉票贿选行为,违背了《选举法》的规定,她任村主任也不是柞城村大多村民地基本意医崔风英在任村主任以来。利用其丈夫朱永贵作后台,在主持村委事务中,无视党纪国法、暗箱操作,利用职务之便,在村里为所欲为,大搞特权、瞒上欺下、损人利己、弄虚作假、欺压百姓,村民敢怒而不敢言,民愤极大。
除此之外,2003年5月,崔凤英伙同丈夫利用职权之便,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经常过问村委的经营活动,自2003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间,挪用公款 160万之巨,用于购买轿车、挖掘机等物品,案发后藏匿。崔凤英以投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从村委支取工程款高达100余万元之多。其夫朱永贵案发后,崔凤英携带该笔巨款外逃,拒绝交出,现去向不明。
崔凤英伙同丈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委财物,且其夫案发后,携款潜逃,主观表现为极其故意和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村委的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区区一个村主任竟不顾国家《土地管理法》胆大包天的在基本农田上建起了私人别墅,即便法院下达了强制拆除、退还耕地、没收土地的情况下至今仍未执行,不禁想问当地政府难道法律在你们面前形同虚设了吗?视国家法律于不顾这样的村干部又怎能向百姓传达上级精神?如此嚣张枉法其背后的保护伞又是谁?崔凤英顶风作案,挑战的是国家的法律,中央的权威,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令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交待。
众所周知,村主任的职责就是无条件地服从和践行党的政策,更不能有任何借口、理由为己开脱违反国家的法律,而崔凤英及其丈夫身处重要岗位为所欲为、自鸣得意,性质十分严重,影响非常恶劣。针对村干部横行不法,一方面要用反腐的“剪子”割断筵席背后的利益链,有效地约束好权力;另一方面还要完善权利监管,落实职责,管理好村干部手中看似无足轻重,实则关系群众民生、民计的权力,才能约束村干部的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村干部位于基层政权的神经末梢,直接面对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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