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的信息在网络引发关注。11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操场》选角导演戴晓晨处获悉,目前影片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预计在10月开机。
同时,“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女儿邓玲告诉记者,《操场》团队没有通过家属授权,她担心事件被胡乱改编。目前,邓玲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家属:
没有一家公司征求过他们意见
据网上流传的一张选角海报显示,《操场》的制作公司是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青果影业( 厦门)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五元万象影业有限公司;导演是阿年,为犯罪题材电影;开机时间为2021年10月,拍摄周期60天,拍摄地点浙江。
记者在国家电影局也查询到了《操场》的备案公示信息。该片备案立项号为影剧备字[2020]第1885号;片名《操场》;备案单位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备案结果是同意拍摄。
备案公示信息显示的故事梗概是:“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8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操场》选角导演戴晓晨。他介绍,《操场》确实是改编自湖南“操场埋尸案”,目前影片剧本已经完成,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正在选角,预计10月开机,因为涉及到保密,所以很多情况还不能透露。至于《操场》是否获得家属授权,戴晓晨表示不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到“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女儿邓玲。她告诉记者,《操场》团队没有通过他们家属授权,她担心父亲的遭遇被胡乱改编。
“我自己又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怎么处理。”邓玲说,此前有很多导演也曾想把“操场埋尸案”拍成电影和电视剧,甚至为了写剧本问过她很多当年的情况和细节,但是没有一家公司征求过他们的意见。邓玲称,目前她已经委托周兆成为代理律师,处理影片改编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律师:
哪些情况下,制片方可能侵权
8月11日晚,周兆成也向记者证实,11日,“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老师亲属已经委托他做代理律师,处理案件改编的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他也组织律师团队对该制片方相关电影的宣传海报做了证据保全,并第一时间与制片方表达委托人诉求。
周兆成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若文中针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对于影视作品也应该受其约束。
“我们知道制片方肯定会对‘操场埋尸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和艺术加工。但是,毕竟这个题材来源于真实案例,如果将来出现这些改编与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发生严重偏离,侵犯故事原型人物名誉权,造成社会公众误解,制片方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周兆成认为,制片方在对真实新闻案件进行改编拍摄前,应该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
“目前对于《操场》的剧本以及拍摄内容是否涉嫌侵权还不清楚。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如果后期该部电影存在针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诽谤或侮辱,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造成对当事人社会名誉的降低,我们不排除对此提起诉讼。”周兆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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