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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一退休干部被曝违法或牵出背后窝案

时间:2022-04-25 17:16:39 来源:央视访谈网

   一般来说,实名举报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很强,举报者已经表现出了敢于负责的态度,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对待、认真调查,给出真相即可。但龙口一退休干部私分、侵吞资产一事被举报了13年之久,至今仍无任何进展。先不说其严重地挫伤了群众反腐的积极性,主要是暴露了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工作责任感的严重问题,或许存在“官官相护”、“得了好处不办事”问题,甚至有牵出背后腐败“窝案”的可能。

    近日,多家媒体以《山东龙口:改制后“一霸手”携旧部疯狂鲸吞公司资产4200万》为题高频率披露了:“公司原董事长王同斌在退位前带领改制职工(事业编)违法召开团伙会议将公司的大部分资产进行私分、侵吞,价值4200多万。王同斌掌控公司期间,不但账目管理混乱留下巨额外债,还纵容改制过来的事业编工作人员长期脱岗脱产、社保脱缴。”

    据报道,山东省龙口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成立初期是龙口市建设局的下属企业,于2002年改制成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原单位20人一同改制成为公司的小股东,并保持事业编制待遇,董事长由王同斌出任。

    2007年1月,城建公司在拥有巨额外债尚未偿还的状态下,董事长王同斌与原单位改制人员合伙在没有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和提供财务盈利报表的情况下炮制并实施了《房屋分配销售方案》,按持股比例私分了怡园东区109套住宅及大量车库,涉及资产金额约4200万元,其中王同斌一人就侵占1770万元资产。事发后,城建公司多数职工认为这次分配不合法,并到龙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引起龙口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将此问题转交规划建设管理局调查、核实、处理。

    2009年6月8日,龙口市规划建设管理局下文《处理意见》给城建公司:“责成城建公司立即终止“方案”的执行,由公司向每名股东下达书面告知书,告知股东在限定时问内,以“方案”当时分配给股东销售的房屋数量和总价值为准,将末销售的楼房和已经销售的售楼款如数全部返还给公司。楼房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按照实际售价上缴;低于该基准价格的,按照基准价格上缴,亏损部分由销楼股东负责补齐差价。凡在规定时问内拒绝返还楼房或未按上述规定上缴已售楼款的股东,由公安部门按侵占集体财产处理。”但是,城建公司董事长王同斌和原单位改制人员一直视法律于不顾,至今未上交违法所得房款。

    2012年,王同斌到年龄退休不再担任董事长一职,仍持城建公司3.14%股份。同年,龙口人吕永成出资收购城建公司的部分股权,但之前的债务问题还由公司继续承担。后期,吕永成出任董事长,在交接工作、审计整理公司账目时,发现城建公司之前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是虚假的,从2002年到2012年间城建公司账目不清、账本不齐(原会计已经逃到国外),王同斌私分资产的问题却不在公司账目上,并且,产生800万的税务问题需吕永成继续承担。

    另外,王同斌私分资产一事牵连的数额巨大,导致城建公司在法院执行的官司有12个,公司所有资产被查封,无法正常经营、濒临破产。

    城建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职工的权益、利益,纠正违法行为,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于2020年6月到龙口市公安局经侦科报案,要求依法立案,追回属于城建公司的楼款,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龙口市公安局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立案追查。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城市建设公司员工不断地向龙口市委、政府及分管单位反映,至今未解决,处于无人管状态。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就粗暴办案,不接、不立、不查。

    据当事人透露:“早前,举报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不久后自己养的爱犬就被毒死了,传言是王同斌与其利益团伙的打击报复。如今,在多家媒体关注此事件后,龙口市相关部门、领导反其道而行,先查相关媒体的联系方式,查新闻源;再称此事件为建设公司内部股东纠纷,不予立案;最后密切关注举报人的一切活动,并在城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设置各种障碍,甚至威胁当事人不删除媒体稿件,不给处理!”

    关于城建公司原董事长王同斌私分资产一事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适用法律法规不健全,会发生并存在一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有矛盾和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龙口市相关部门回避问题、推诿扯皮,对“旧账”视而不见、避之不及,以致于“旧账”拖成了坏账、呆账、烂账、死账。

    此事件,早在2009年6月8日,龙口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已调查、核实过,并且下文相关《处理意见》。然而,为何尘封多年不予处理,其中到底存在多少“猫腻”?

    据知情人讲:“其背后关系复杂,很可能出现窝案!”这也就验证了,举报人无数封反映信石沉大海的原因所在!让人不禁疑惑藏在王同斌身后的“利益网”到底多大,“保护伞”究竟是谁?

    此事件,我们将持续关注并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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