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发现,在电商平台能买到多款中药代茶饮,有的在商品页写着“某医院同款乌梅汤”“某某自制茶饮料”等。有关部门提醒,网购中药代茶饮需谨慎。
去年夏天起,乌梅汤等中药代茶饮风靡起来。记者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医疗机构通过本院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具以“乌梅汤”为代表的产品,该局联合卫健等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该行为属于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载体开展“协定方”“经验方”等诊疗行为。
对于在电商平台上售卖的中药代茶饮,由于此类产品混合、加工方式不一,且使用的原材料涵盖食品、中药材、初级农产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不能简单将此类产品直接定性为药品。但一些商家往往使用“某医院同款”等描述进行产品宣传,使得消费者无法辨别此类产品属性。
对此,浙江省药监局加强对该省内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组织市县两级药监部门重点开展针对此类行为的线上巡查;督促平台加强对此类行为的自查管控,规范入驻商家药品信息发布,发现涉嫌违法制售药品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对涉事产品和商家进行下架、清理、停止服务。
截至6月底,淘宝、天猫等已备案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排查相关商品409个,处置涉嫌违规商品402个,暂无涉嫌违法制售药品被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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