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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附带民事诉讼“空判”

时间:2024-08-27 14:01:36 来源:

  “法官,辛苦你们实地走访了解情况,还组织了那么多次的调解,不然我们被害人家属可能还拿不到赔偿。”近日,因邻里琐事引发争斗的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曾某某的亲属拿到公证书后,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表达了谢意。

  原来,该案被告人邓某虽有主动赔偿意愿,但因家境贫穷无力赔偿。为有效化解赔偿难题,避免案件“空判”,合议庭在准确量刑、公正裁判的同时,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协调公证处赴看守所现场公证,确保被害人亲属持公证书可到当地政府直接领取被告人房屋拆迁赔偿款,给予了被害人亲属一定程度的精神抚慰。

  2023年以来,重庆一中院聚焦致死致残等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保障难题,主动对接检察机关等部门,共同制定相关保障意见,创新构建致死致残等重大刑事案件被害方权益保障机制体系,开展相关权益保障专项工作70余次,有效化解次生风险。

  据介绍,致死致残等重大刑事案件被害方权益保障机制体系主要包括权利告知与意见听取、法律援助范围延展、附带民事诉讼指引与调解机制构建、司法救助渠道畅通、心理干预与创伤抚慰、判后答疑与矛盾化解等多方面举措。

  案件受理后三日内,法院工作人员会书面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援助、救助权利告知书,附带民事诉讼证据框架性指引,法定赔偿细目表以及法律援助“简办通道”和司法救助“速办通道”等信息,有效解决“口头告知”的内容、流程失范问题,畅通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渠道,引导其高效理性维权。同时,法院为相关案件搭建审判工作专班,专人负责被害方权益保障工作,随时关注被害人近亲属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使用需求,会商研讨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方式方法,一案一策开展工作。同时,重庆一中院与检察机关共建法检“2﹢N”多方联调平台,以庭前会议为载体,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附带民事赔偿的诉中调解工作,加强与公证、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协作,支持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避免附带民事判决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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