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租房或人才住房
时间:2024-05-17 1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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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消息,5月1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提出,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大理经开区,除产业园区内部配套和离县城(主城区)较远的镇区外,不再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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