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这是青海省首部“多规合一”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据了解,该《规划》先后通过省政府常务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常委会审议,2023年12月28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2024年3月15日由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规划》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空间管控要求,系统评估开发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全面研判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反映了青海发展的新特征。
《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省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大幅提高、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显著提升、国土空间支撑能力稳步增强、国土空间品质持续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全面建成,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和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提供空间保障。
《规划》基于青海资源禀赋和高原地理特点,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及各类安全底线。到2035年,耕地保护任务不少于55.913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9.140万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9.6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规划》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规划》细化了主体功能分区,构建“两屏三区、两轴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三江源、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屏障,加强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承担好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巩固农业发展空间,建设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因地制宜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以县城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现代化西宁—海东都市圈,提升格尔木市、玉树市、共和县等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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