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了解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批准并发布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了政府部门开展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工作的流程及相关要点,提升了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实用性、专业性、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破产制度。
深圳在国内率先探索个人破产制度。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专门处理个人破产事务的政府部门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同日挂牌成立。针对个人破产申请过程中出现的对制度理解不到位、填报不规范、审查效率低等问题,深圳规定自2022年6月起,个人破产申请人应先参加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的申请前辅导并取得参加回执,方可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
此次出台的地方标准,围绕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这一个人破产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在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服务流程、服务内容、预约登记、预约审核、辅导排期、组织辅导、发放回执、档案管理、信息共享、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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