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执业行为

时间:2023-09-12 13:52:1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下称《基本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下称《职业道德守则》)。《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均从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基本准则》共五章二十九条。围绕基本要求、依法执业、信息报送、实名执业、诚信执业、执业原则、质量管理提出基本遵循;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承接与业务实施中的合规执业、流程管控和质量管理设定基本标准。

  《职业道德守则》倡导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道德引领、信用约束和稳健经营,从诚信守法、廉洁从业、客观公正、独立审慎、专业能力、信息保密、数据安全等方面明确十二条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以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禁止行为。

  根据上述新规,涉税专业服务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发票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等。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活动。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国财经参要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参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邮箱:g2416238474@163.com 如未与中国财经参要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中国财经参要网 www.yzhfls.com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参要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g241623847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