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国内券商纷纷加强“走出去”力度,以财富管理作为国际化布局重要抓手,建立起国际网络,共同投身到全球化竞争的浪潮中。
将香港视为出海桥头堡,再将目光投向东南亚、欧美,券商提供跨境财富管理、发展跨境衍生品的服务空间扩大。头部券商顺应中国企业在跨境投融资方面的上升趋势,加速拓展财富管理海外版图,通过增资扩充自身规模,谱写新的“出海记”。
券商境外子公司增资扩股按下加速键
近期,多家券商通过向境外子公司增资、支持子公司收购当地公司股权等方式推动国际业务的发展。
7月27日,广发证券公告,已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香港”)增资11亿港元,增资后广发香港的实缴资本增加至82亿港元。
通过增资,券商可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结构稳定性,尤其是对重资本业务的发展有明显益处。作为广发证券2006年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发香港为全球客户提供经纪与财富管理等全方位跨境金融服务。
除了增资外,广发香港还成为惠理集团最大单一股东。今年1月4日,广发证券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广发香港收购惠理集团3.66亿股(20.04%)普通股已完成股权交割。
广发香港首席执行官林晓东表示:“广发证券非常重视成为惠理集团的战略股东。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推动我们在财富和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竞争优势,这也是我们全球化布局的战略举措之一。”
1月15日晚间,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0亿港元。
去年12月30日,中国银河证券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向全资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6亿港元,用于进一步收购联昌集团所持的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25.01%股权以及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25%股权。
“在当前国内金融与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背景下,不少券商纷纷选择在境外增资扩股。随着跨境投资理财需求不断增长,券商境外子公司已出现了资本不足的问题。券商增强子公司实力,既是为了对接国内外跨境投资的需求,扩大业务,也是券商出于全球化布局的目的,出海寻找新的市场机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券商对境外子公司增资,有助于提升综合实力,也能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的波动和风险。
掘金东南亚成新发展方向
截至目前,共有14家券商实现A+H股两地上市,超30家内地券商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根据券商2023年年报披露的海外业务数据,净利润前三名是中金国际、华泰国际和中信国际,分别为33.49亿元、18.47亿元和17.8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6.9%、1.52%和96.53%。
随着中国企业“出海”瞄准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券商为境内外企业提供财富管理、跨境并购、投融资、资管及汇率风险管理的空间扩大。
2023年,中信证券在新加坡设立财富管理平台,华泰国际也在新加坡开展证券交易及企业融资业务,国泰君安国际则对新加坡子公司进行增资。
中信证券在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市场设立了分支机构。中信证券在东南亚市场,尤其是菲律宾的股权交易承销排名常年位居中资券商第一(按已完成交易金额计算)。
2023年年报显示,中信证券完成32单境外股权项目。2024年规划中,公司表示将加强港股股权融资、GDR以及东南亚等海外股权融资业务开拓,进一步完善全球财富管理产品与服务体系,拓展财富管理海外版图。
“中国新能源车、家电、电子产业一大出海地就是东南亚,许多国内公司已在当地建厂,从产品出海发展到产业链出海,东南亚市场的互联网业务也快速发展,为券商境外展业提供历史机遇。”一大型券商境外子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负责人称。
据介绍,券商在东南亚市场的布局包括:以人民币资产为纽带,开展境内外客户全球化配置、A股与港股资产的境外推荐、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等;锚定金融衍生品,开发产品并提供服务;与投行进行互补合作,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境内外资产配置,全面权衡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保值增值。
中金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称,2024年将在国际化业务中持续推动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建设,推动绿色及可持续发展债务融资,境外产品业务不断丰富客户结构和产品种类。
中金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王曙光曾着重介绍中国与东南亚金融合作对资本市场带来的机遇。王曙光称:“我们看到在东南亚快速增长的私募融资机会来自当地独角兽企业和大量初创公司,同时也看到中国企业在跨境投资方面的上升趋势,特别是在消费、TMT(科技、媒体和通信)、金融科技、物流、电动汽车等领域。”
“出海”不会一帆风顺,券商也在不断校正“航向”。银河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杨超表示,券商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应深入研究和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和特点,例如投资偏好、市场动态及法律法规,确保其服务和产品设计能够满足当地市场的具体需求。
中国财经参要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参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邮箱:g2416238474@163.com 如未与中国财经参要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