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关于山东淄博开发商曲庆春实名举报原招商局长王立军的新闻满天飞,但是淄博市相关部门均纹丝不动,放任王立军逍遥自在、趾高气扬。由此推断,开发商曲庆春可能完全是“诬告”或“栽赃陷害”,而王立军之所以屹立不倒,或正是淄博官场官员们的“英雄楷模”!
据新闻报道,在王立军被举报后的日子里,很多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领导,积极去做曲庆春的思想工作,大抵是安抚曲庆春不要再闹或者是向王立军“认错投降”,纳贡言和。可见王立军在淄博官场的“威望”颇高,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王立军这么“优秀”的国家干部更是格外的惺惺相惜、爱护有加。
所以笔者就想:如此“优秀”的领导干部为什么让他提前退休?为什么得不到重用?山东省淄博市相关领导和部门应该重新启用王立军,为其当年“不公正”退休的问题“平反昭雪”!淄博市或许迫切需要王立军这样的人才,这样的“不倒翁”不仅可以“害人”于无形,并且可以“贪腐”于无形!
王立军任职淄博市张店区分管城建的常务副区长期间,于2012年2月13日,电话通知曲庆春让其去“博山名佳艺术陶瓷商行”为自己购买的一宗陶瓷买单,合计金额为39600元整;同年10月17日,王立军再次找到曲庆春为其在中国宣纸集团(安徽省泾县宣纸厂)购买的一宗宣纸买单,金额为26060元整。王立军手握大权便肆无忌惮的索贿,不为人知的又有多少企业家成了他的盘中餐、砧上肉?
2014年9月2日,王立军利用手中权利给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曲庆春施压,以其妹妹王爱军的名义强行与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地产)签订不平等购房协议,以低于市场价值约47%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张店区世纪路鸿泰嘉园11号楼1-4层共计7400平方米的商铺,而当时该商铺市场总价值为1.10亿元人民币。王立军指使王爱军在华宇地产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华宇地产非法签订了《商品房定购协议》,协议怎样约定全部按照王立军的意思办理。其中在商品房交付条款中,王立军和王爱军在购房协议中要求房产“综合验收合格”这一难题定为交付条件,狠狠的“套路”了华宇地产公司。并且,王立军还逼迫华宇地产将本不属于其购买的33层公共大堂让其妹王爱军无偿使用。王立军是普通公务员、王爱军是无业游民,然而,却能够在短时间内凑齐3000 万元的巨额房款?3000万从哪儿来?
新闻报道之后,王立军的行为举止足以体现出同僚情谊之深厚、索贿手腕之高明、害人心肠之恶毒,与纪委官员把酒言欢之从容,实乃举国之罕见人才!山东“幸甚”!淄博“幸甚”!
郑重倡议山东淄博,将王立军立为淄博官员的标杆和楷模,重新启用、官升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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