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聚焦

唐山贪腐夫妻欲逃脱法律制裁——为官不可“花样作死”

时间:2021-08-02 20:14:26 来源:中国财经参要网

    近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党委员、政治处主任刘维君、指挥中心副主任高君夫妻滥用职权、贪污公款,大张旗鼓把执法机关开成“夫妻店”一事在网上和线下闹得沸沸扬扬。然而,市民分析:“此事件,他们大有可能互相包庇进行“选择性办案”,对贪腐夫妻最多是进行记大过处理,或者来一个‘诫勉谈话’就算结案了。”贪官们的垂死挣扎,就是千方百计的破坏执法部门依法办案,用权力干扰查办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铤而走险——到最后无非就是“花样作死”。

图片1.jpg

    有网民说:“有一种不好意思叫‘徇私枉法’。”那么,唐山的相关部门、领导是否因为一句“多年的同事”、“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而“选择性办案”呢?由此,会让市民浮想联翩。“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花人家的心软。”真相是否如此?——“不好意思”的执法让人看到了多重悲哀。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内容,法律界专家分析:

    一、刘维君、高君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罪”。几年来其以职务之便、利用权力伙同其手下司机贺明伟的妻子赵丹“注册的唐山市路南伟丹广告工作室”经营广告业务,招揽生意、提供特殊服务,从中谋取利益、索要好处、收受财物,纵容该工作室在广告设计、制作、喷绘等业务形成行业垄断。

    路南分局机关及下辖各派出所、各警队、室、办,辖区企业商户、每年五月的南湖车展广告制作业务都有其操控伟丹工作室强行承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刘维君、高君严重违纪并涉嫌“贪污罪”。刘维君2020年将路南分局辅警暑期安保绩效工资209500元从财务领出至今未给辅警发放,占为己有;高君趁2021年三八妇女节之机,将应给女民警、辅警的福利款每人标准150元未给发放,以给辅警在小勇摄影馆照像为由,每人仅用了10-20元,剩余款项化为己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刘维君严重违纪并涉嫌“行贿罪”。2021年2月7日,刘维君用占为己有的“2020年将路南分局辅警暑期安保绩效工资209500元”该款项中的一小部分送给唐山市公安局相关领导每人1500元不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刘维君严重违纪并涉嫌“滥用职权”。刘维君滥用职权违规操纵把路南区劳务派遣公司运作到个人名下的意诚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正值局长职位空缺,刘维君擅自使用已走几个月之久的原局长法人章,恶意敛财。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刘维君、高君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刘维君、高君系夫妻关系,刘维君任路南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高君任指挥中心副主任,同在分局工作并担任重要职务。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综上,刘维君、高君身为共产党员、政法干部,存在多项违纪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开除行政处分,涉嫌“四个罪名”应移送司法机关数罪并罚,以此彰显中国法纪的严肃性。

    法律要维护公平正义,不但需要公正的裁决,更需要彻底有力的执行。那么,关于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党委员、政治处主任刘维君、指挥中心副主任高君夫妻多年来以职务之便公权私用,滥用职权、欺行霸市、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等问题,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将坚决依法从严执行、处理,还是继续“包庇”选择性执法,让贪腐夫妻继续无法无天、逍遥法外?

    如果法律不能让恶恐惧,那就必然无法保护善。徇私枉法者,一个都不能放过!践踏正义者,一个都不能姑息!我们拭目以待!

中国财经参要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参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邮箱:g2416238474@163.com 如未与中国财经参要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中国财经参要网 www.yzhfls.com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参要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g241623847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