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聚焦

世上本无恶人的嚣张,只有权力的失守 ——从海归男遭遇的“碰瓷婚”窥视“审批造人”

时间:2021-08-17 14:09:55 来源:中国财经参要网

    最近一篇《海归男惨遭碰瓷婚》的文章,引发读者大量关注。仅网易上,该文有近10万的点击量,数千的跟帖。由于主人公艾军的经历过于荒诞,引发部分网友对公序良俗、对身份信息安全的担忧。也有部分网友觉得,这应该是个纯属虚构吸人眼球的故事。事实上,因为信息量过大,笔者没有采用“有图有真相”的方式,但文章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并没有打折。

    艾军的故事归纳起来有两大看点:一是北京市顺义区法院有失公允的判决;二是重庆市四个公安分局在该故事中扮演的角色。由于顺义区法院的判决依据重庆公安方的相关证明,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艾军经历的这桩“碰瓷婚”,来窥探“审批造人”的蛛丝马迹。

 

“碰瓷婚”牵出“审批造人”

 

    游学归来的艾军经人介绍和一个叫甄意的女子恋爱结婚。甄意是重庆户口,结婚登记资料显示她是1977年出生未婚、无曾用名的人。2017年的某天,甄意和孩子离开一个月后,艾军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甄意起诉艾军,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离奇的是,在离婚诉讼中,甄意的身份信息从我国身份证认证系统中消失了。一番调查、查证下来,艾军方的律师认为他可能遭遇了“碰瓷婚”或“婚诈”。

    不过,法院的操作出人预料。法院根据“甄意”的要求查封了艾军的房产,并认为甄意是年长她近10岁的毛XX的“曾用名”。在此之前,她们是身份信息迥异的两个自然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艾军方律师的至少得出了五个结论,这让艾军极为震惊:第一,毛XX冒充甄意,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户籍与艾军结婚;第二,冒名结婚的毛XX并非“未婚”,而是数次结婚,但没有离婚记录;第三,毛XX在冒充甄意与艾军结婚前育有三名子女,一名在台湾,两名在重庆;第四,毛XX在冒充甄意与他登记结婚时,同时拥有至少“六套”户籍档案和五个从籍贯到出生日期等各不相同的身份证。于是,艾军方律师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并要求法院驳回“甄意”用虚假身份提起的诉讼,或依法将案件转入刑事程序。不过,艾军方律师的要求被法院驳回。当然,结论中最让人瞠目的是,甄意居然是“经审批”造人的存在。

 

悲催海归家破、人散、财尽

 

    在“婚姻存续期间”,“甄意”或“毛XX”六个身份同时存在,“她”为什么拥有这么多“合法身份”,遗弃三名未成年子女后还继续结婚呢?答案陈旧而永恒:钱。看看司法判决吧,艾军必须支付给他至今不知道真名实姓的“甄意”或“毛XX”约半个亿的财产和现金。于是,这位悲催的海归家破、人散、财尽。

    用假身份证骗取的结婚登记是有效婚姻;作为“艺人”的“甄意”或“毛XX”因演艺工作的需要,伪造几个身份证件“情有可原”,这场诡异婚姻和离奇的诉讼,让艾军决定以后一定要写个剧本,将他他经历的诡异、恐惧与荒诞讲出来。剧本的桥段之一是,庭审结束后“甄意”或“毛XX”笑着递给主审法官尚行甲一个光盘,说“这是我最新录制的歌曲,送您。” 

 

疑云重重冲击公序良俗

 

    依照离婚判决,法院直接把艾军的房屋过户给了行踪、身份均秘而不宣的“前妻”。事到如今,艾军最大的担心依然是孩子的安全。孩子已经“消失”五年多了。成功收割半个多亿婚姻财产的“毛”或“甄”们会如何处置这孩子?毕竟“毛XX”此前已经遗弃过三名未成年子女。每念及此,艾军寝食难安。他不明白尚行甲法官为什么让“甄意”用假身份证立案;在“甄意”身份证被注销后,法院为什么继续允许“甄意”用假身份证查封保全自己的财产?为什么伪造的虚假姓名被认定为合法的“曾用名”?法院为什么直接排除艾军方几乎所有的证据,认定“毛”或“甄”是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法院为什么拒绝亲子鉴定?不断刷新公众良知底线的司法判决是否有幕后黑手?“毛XX”或“甄意”为什么能让公权机构悉数躺平?艾军的疑惑同样是吃瓜群众的关注点。

 

行政审批下的婚诈揭秘

 

    婚诈“业务”的两大支柱:内鬼证和地摊证

    有人戏称,世上百分之九十的欺诈均始于身份伪造。“毛XX”和“甄意”的行为也不例外。在我国,假身份证基本有二两种来源:一是所谓“地摊证”。但这种证进不了身份证管理系统,经不起合法验证;二是源自户籍管理机关所谓的“内鬼证”。内鬼证有对应的户籍档案,证号进入公安身份证管理系统,是“假的真身份证”。与“地摊证”相比,凡是法定需要出示身份证才能干的事,“内鬼证”都能干。

    假身份证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刑法制裁的犯罪行为。艾军就着了“内鬼证”的道儿。由于假的真身份证需要户籍支持,而户籍不能无中生有,于是乎就有了所谓的 “审批”。据法院判决,艾军“妻子”的真实名称叫“毛XX”,该“毛XX”被重庆公安机关转手“审批变身”成了1977年出生的“甄意”。“毛XX”从此变身她人。于是,就有了艾军经历的这段诡异且荒诞的离婚案,即艾军跟甄意结婚,却被判决与毛XX离婚。

    关于“变身”和“分身”

    刚才说了,重庆公安某派出所把一个叫“毛XX”的女人“审批”成一个叫“甄意”的女人。如果您仅认为重庆某派出所的“审批”不过是把张三变成李四而已,那您就太低估重庆公安审批的技术含量了。重庆公安的审批能把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且还是即传说中的“分身术”!艾军遭遇的正是这种 “变身”加“分身”升级版审批套路。重庆某派出所先批准无中生有的一个“毛XX”,再转手把“毛XX”审批成“甄意”,于是乎,“审批造人”实现了先“变身”再“分身”的演进。不仅如此,“审批”还能把“已婚”或“有配偶”变成“未婚”,能把无曾用名的户籍信息变成有曾用名,能把非法的变合法。总之,倒霉的艾军连中两招,先中了“内鬼证”的招,又着了“审批”的道。“甄意”就是“内鬼证”和“审批”联手打造的聊斋式的人物。

    到此,如果你还没被这波“审批”搞晕,你或许就是个奥数奇才。为了理解身份“审批”的复杂性,笔者先为您梳理一下重庆某派出所的审批造人的流程:(1)先创设一个活体(该活体既可无中生有,也可冒名顶替);(2)将该活体命名,比如“毛XX”;(3)为毛XX创立户籍档案;(4)根据毛XX户籍档案,创设毛XX身份证;(5)创设第二活体;(6)将第二活体命名,如命名为“甄意”(该活体既可无中生有,也可冒名顶替);(7)为 “甄意”创设户籍档案;(8)以“甄意”户籍档案为依据,创设“甄意”身份证;(9)指令毛XX或甄意自己提出“变身”申请;(10)将毛XX审批成 “甄意”;(11)寻找毛XX落户的派出所;(12)将毛XX户籍迁出该重庆派出所;(13)办理毛XX新户籍落户。上述审批环节中,最关键的是步骤(1)和步骤(5)的“活体制造”。笔者绞尽瓜汁,得出的结论是,活体一(E1)源于户籍管理机关一(M1)将其辖区内某人转入户籍“审批”机关二(M2),在这一转换过程中,活体一被一分为三,E1,E2和E3。途中E1被审批为E2和E3,并在不同的户籍地落户。也就是 微信截图_20210817141348.jpg要完成个体的变身与分身,需要多个户籍机关跨区域协作,因此,分属重庆公安渝中、渝北、南岸、两江等分局的七星岗、南坪镇、石油路、人和镇等派出所参与了“毛XX”变/分 “甄意”的一条龙服务。

    用“自首”掩饰违规违法

    2011年底,“甄意”出现在石油路派出所。一份早已准备好的“申请”从十几万一个的手包中被递到公安干警的手里。

    “甄意”“申请”书大意是:本人既不姓毛,也不叫“XX”;本人不是广东人,而是重庆人;本人真实的出生日期是1977年X年X月,而不是1968年X年X月;“毛XX”的身份证是从广州地摊上淘的水货,地摊证非法;因此本人要求石油路派出所“注销”“毛XX”的身份证,依法恢复“甄意”的真身。于是,本着有错必纠的宗旨,石油路派出所根据“甄意”的申请当即注销“毛XX”的身份证。“甄意”成了如假包换的 “甄意”。

    问题是地摊证怎么能进入公安身份证检索系统?如果重庆石油路派出所不向广东公安户籍机构办理户籍转移手续,广东公安如何创设“毛XX”的身份证?石油路派出所仅仅根据“甄意”的一纸申请就成就了她的“自首”?既然是她伪造身份证涉嫌违法,石油路派出所对“甄意”做出了什么处罚?

    显然,被注销的只有广东“毛XX”的信息,“甄意”安然无事。

    第二次“自首”收获半个亿

    2019年3月,“甄意”现身深巷中的南坪镇派出所。不多时,“甄意”心满意足地离开,包里装着一纸“证明”。

    这张南坪镇派出所“证明”大意是,根据“甄意”申请和要求,其既不姓甄,也不叫“意”,其真姓是“毛”,真名是XX;其出生日期不是1977年X年X月,而是1968年X年X月;“甄意”是“毛XX”的曾用名。

    两次“自首”,“分身”归无。

    耐人寻味的是,“甄意”2019年在南坪镇派出所一纸申请,就能撤销2011年石油路派出所注销“毛XX”的行政决定?如果“甄意”是伪造身份证件的结果,怎么成了合法的曾用名?

    南坪镇派出所的“证明”让艾军后背发凉。但是“甄意”两次“自首”,真身反转并不完美。因为南坪镇派出所“证明”的“毛XX”与七星岗派出所的“证明”的“毛XX”不是同一个人,但被七星岗派出所证明的“毛XX”和“甄意”双双蒸发、离婚判决获得了半个亿的房产和现金。

 

世间本无恶人的嚣张,只有权力的失守

 

   “毛XX” 和“甄意”忽而贵州籍、忽而重庆籍,忽而广东籍,忽而江苏籍。但从她“们”的户籍轨迹看,其伪造的身份基本都是从重庆辐射出的。作为毛XX和甄意假户籍、假身份的受害者,艾军多次致函重庆警方,甚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因派出所造假时间超过五年,驳回艾军的起诉。公安因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了艾军的诉求。

    依照《重庆市户籍管理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的规定,艾军申请的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为什么艾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定权利被屡屡剥夺?重庆市四个公安分局为何继续偏袒明显违规违法的毛XX和“甄意”?当年的陕西“房姐”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毛XX和“甄意”比“房姐”有过之而无不及,反而能从离婚诉讼中全身而退?甄意或毛XX不可能拥有“运作”重庆公安机关为其提供具有户籍基础的多个“真实”假身份的能量。是谁为她撑腰站台?他们偷梁换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究竟在谋什么局?

    正如网友所言,世间本无恶人的嚣张,只有权力的失守。艾军不得不怀疑,案件背后的势力或许隐秘且强大。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中国财经参要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参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邮箱:g2416238474@163.com 如未与中国财经参要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中国财经参要网 www.yzhfls.com 版权所有 (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参要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g241623847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