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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三地法院交叉执行 高效化解200万债务纠纷

时间:2024-07-11 09:53:03 来源:

  近日,当事人陈某寄来感谢信,表达了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思明法院)、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江法院)的感激……

  原来,集美法院、思明法院、平江法院通过“靠前研判会商+异地协同执行”办结3起执行案件,将2起涉诉案件提前化解,陈某背负的200万元债务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2021年,陈某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旋涡,没有固定收入,5笔债务金额超过200万元。

  2022年,债权人刘某诉至集美法院,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本息合计30万元。同年,债权人厦门某银行诉至思明法院,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本息合计30万元。

  2023年,债权人王某诉至集美法院,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本息合计20万元。

  执行过程中,陈某积极与申请人和解协商,并且与刘某等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方案。然而,陈某却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因病入院抢救,昏迷将近一个月时间,苏醒后长期卧床无法自理,不但无法履行还款承诺,还欠下亲戚朋友垫付的数十万元医疗费。

  为偿还债务,陈某康复后,重新投入工作,但每月还需负担数千元医药费,始终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

  鉴于陈某迟迟未再继续还款,经刘某等人申请,集美法院于2024年初赴湖南查封陈某老家住宅,并发出腾退公告,不料房屋内住着一位年迈老人。

  执行干警得知,债权人张某未提起诉讼,但与陈某私下达成以房抵债方案,并安排家中老人实际入住,意图阻碍执行。而陈某则默许这样的行为,以免债权人张某闹事。

  得知消息的陈某情绪崩溃,电话联系法院:“求求你们别拍卖这个房子,我爸妈在老家,我欠人家100万元,你们卖这个房子,债主肯定去我爸妈那闹,这不是要逼死我吗!”

  面对激动的被执行人陈某,集美法院干警细心安抚其情绪,循循善诱。面对难缠的债权人张某,集美法院干警仔细审查其提供的欠款证据,并耐心释法。

  经多次析理并督促,陈某提出共同出售房屋,并且表示自愿放弃“唯一住房”拍卖保留的租金,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希望债权人能够放弃部分债务或接受其分期还款。

  经集美法院沟通,刘某等申请人终于对陈某未按期还款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愿意放弃部分债权金额。

  但是,陈某等人为案涉房屋找到买家后,占用房屋的债权人张某却仍游移不定:一是怀疑厦门两家法院以和解为幌子诱使其腾房;二是顾虑集美法院夸大法律后果骗其腾房;三是担忧买家是否会临时变卦;四是对继续占用房屋仍抱有侥幸心理。

  集美法院研判,陈某在执行过程中和解意愿强烈,但因身患重病,对未来的生产生活仅抱少许希望,生死存亡实在一念之间,执行高压或许可以强行处置一处房屋,却很难将陈某的生活带回正轨。

  综合上述研判结果,集美法院、思明法院、平江法院开展会商讨论,决定通过异地协同执行,合力化解案涉纠纷。

  思明法院:“我院已与申请人厦门某银行确认,由集美法院至湖南平江一并处理该案,争取以和解方式化解全部纠纷。”

  6月18日,集美法院干警携带思明法院委托案卷材料,远赴湖南,针对张某的顾虑进行释法说理,与平江法院执行干警共同督促陈某等人履行腾房义务,既彰显执行决心,同时打消案涉人员顾虑。

  平江法院:“陈某,张某,我院会根据集美法院的协同申请,依法强制腾退案涉房屋,不要有侥幸心理!你们应当积极配合执行,争取达成和解,才有利于解决债务纠纷。”

  同日,被执行人陈某签署还款承诺,同时与案涉三名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张某、抵押权人平江某银行达成还款方案。

  次日,债权人刘某收到执行款10万元,同意本案案结事了;债权人厦门某银行收到执行款10万元,同意后续款项分期偿还;抵押权人平江某银行抵押债权全部结清,无需再提起诉讼;债权人张某同意收取剩余购房款后,后续款项分期偿还。

  案结事了,陈某在医院复查期间书写了一份感谢信,对集美法院、思明法院、平江法院协同执行工作表达了真挚的感激之情。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源治理、善意执行的工作要求,在高效、高质量的办案过程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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