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新疆和田市举行的第十四届和田玉石文化旅游节暨2024年和田地区旅游发展大会上,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DB65/T4828—2024)正式发布。
2022年6月,和田地区与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研究和田玉(子料)鉴定的标准和采样方案。选取5个采样点位对和田玉(子料)样品进行采挖,收集样品288件。通过标准制定的预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7个阶段,历时2年多时间完成标准的制定。
近年来,和田地区围绕和田玉石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了整体规划,持续加大和田玉品牌保护和培育力度,积极推动和田玉(子料)地理标志保护申报,积极组织申报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
标准重点从4个方面对和田玉(子料)鉴定予以规范。首次明确名称和产地。和田玉(子料)又称和田子玉,主要产于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两河流域中下游或冲(洪)积扇中。首次对和田玉(子料)表面微形毛孔、裂隙特征、指甲纹、皮色颜色作出明确规范。
标准还对鉴定特征、皮色鉴定特征、鉴定方法、定名、质量和鉴定证书等方面作出精准的理论数据参考和规范说明。将经过检测符合鉴定特征的,定名为和田玉(子料),并对和田玉人工染色和磨光料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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