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对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中央财政专门为此下达了相关预算资金。这是记者20日从民政部举行的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形式是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
通知明确,救助对象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救助额度为各地结合辖区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成本确定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此外,通知还明确了“预评估、先入住、后救助”工作流程。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组织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地。民政部、财政部也对各地进行了工作部署,各地正在结合实际,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措施。”李邦华说。
中国财经参要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财经参要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 邮箱:g2416238474@163.com 如未与中国财经参要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