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他人身份,从事快递寄件业务,多次赚取寄件运费与公司收费系统显示费用之间的差价。经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月31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刘某和朱某原都在常州某物流公司做快递员。2018年,朱某因违反公司规定被物流公司辞退并永不录用。同年,刘某因收入不高产生了离职的想法。朱某得知刘某想辞职后找到对方,说自己想继续在该物流公司做快递员,但已被公司拉黑,希望可以顶替刘某的位置。刘某便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将自己的工资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快递员专属设备等交给了朱某。就这样,朱某顶着刘某的名字,继续在该物流公司做快递员。
朱某主要负责家具城、工厂等大客户的物流运输,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收取货物时,朱某按照实际重量向客户收取快递费,但在录入物流公司系统时则故意将重量减少,系统根据申报的重量生成运费。就这样,朱某一边向客户收取全部运费,一边只支付给公司部分运费,中间差价则被他收入囊中,几年间朱某从中牟利近30万元。
2023年6月,物流公司在查账时发现刘某负责的片区存在问题,经公司内查后,朱某张冠李戴、中饱私囊的事情浮出了水面。该公司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当月,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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