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大首次审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条例》回应社会对“二房东”“黑中介”加强整治的呼声,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应当体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据人民网报道,一些“二房东”盘踞在小区,形成“帮派”,执行“行规”。他们用“完美”的服务搞定房东,再套路租户,“两头吃钱”。有从业人员称,这是一个“江湖”,他们灵活多变,在灰色地带与监管部门展开拉锯战。
听到“二房东”几个字,很多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难免有点发怵。在新闻报道中,一些不法“二房东”两头压价、哄抬租金、随意涨租、克扣押金、随意收取水电费、劣质装修,甚至长租短付、搞资金池、蓄意携款潜逃等行为,侵犯着租房者的合法正当权益,也扰乱着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但是,明明知道“二房东”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为什么还是有租房者寻求向“二房东”租房?“二房东”究竟如何取得“灰色地带”的市场空间?
“二房东”活跃着租房市场的租赁效率。一些“二房东”就像“密探”,能够灵活掌握市场动态,较快地发现新租客。同时,租客通过“二房东”能够更方便地找到适合自己的房源,降低租房成本。“二房东”的存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租房市场的不足。
无论是为了分摊租金,还是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在已承租房屋继续居住,个人转租住房需求在所难免。只要不隐瞒自己的转租住房的真实情况,这种合理的个人转租行为应当被市场和法律接纳。
然而,一些“二房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房源,其转租住房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奔着营利而去的。随着监管要求的加强,有的“二房东”也已经注册成立了住房租赁企业。对于这种职业化、组织化的“二房东”,要想得到社会的认可,不仅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也要求从业者站得正、坐得直,决不能用各种“江湖手段”让租客感到烦恼。
从制度层面来看,住建部已于去年9月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赚取租金差价、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等行为。今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等6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对包括“二房东”在内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提出明确要求。
从“二房东”自身来说,想要在住房租赁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得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充分保障租户合法权益。当代城市青年生活和工作流动性强,具体到租房需求上,也表现出多种多样的特征。这意味着租房市场既需要严格规范的管理,也需要灵活的“润滑剂”,让广大青年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好居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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