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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集团上市公司售卖产品无发票见问题扯皮推诿为哪般

时间:2020-07-21 09:10:06 来源:中国财经参要网

   (特约记者/伟 民)上市公司以其严谨的财务制度和极高的商业诚信获得社会的认可,也是得到股民青睐的重要因素。但是,个别企业,在发展到上市公司这个环节之后,融到社会资本后,走着走着就忘了初心,将诚信和社会责任抛之脑后。

    今天,我们带你走进上市公司浙江万里扬集团(股票代码:002434)控股的万里神农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看看他们在河北省乐亭县的一桩龌龊事。

               

    2018年11月份,有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在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某处,购买了“欧润尼”牌,有机-无机复混肥I型“油桃树专用肥”(1+1套餐),共计20多吨,用于果树生产施肥。据该款产品包装显示,其《生产许可证》(冀)XK13-001-0035;执行标准:GB18877-2009;生产地: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胡各庄镇工业区。

                

   本着对上市公司旗下产品的信任,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们花了上百万元购买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油桃树专用肥”。村民反映说,该款产品从使用初期就出现了问题,桃树花朵小,花朵较少,等现象。到最后,桃树结出的果子更是畸形难看,根本无法上市售卖,导致村民上千万元的巨额损失。

    因此,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首先找到“油桃树专用肥”售卖人,乐亭县人赵某春(电话:135XXXXXX94),赵某春称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肥料质量问题找生产厂家。

                 

   负责该款产品生产的石某斌(电话:151XXXXXX44),赶往果树现场处理,并把肥料给予检测,结果是肥料本身没有问题,这下村民傻了眼,找政府管理部门投诉,也无结果。

   就此问题,新闻媒体联系负责该款产品生产的石某斌,石某斌说,他曾经因此事和村民扯皮,还被村民扣车,是报警才得以脱身。石某斌以保证的口吻说,这款肥料无任何问题,完全经得起检验。

   对该起事件深入了解中我们发现,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花了上百万元巨款购买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油桃树专用肥”,只是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了收据,并没有正规税务发票。

               

    据北京某报社人士透露,就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与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油桃树专用肥”纠纷一事,连线了浙江万里扬集团属下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某琦(电话:159XXXXXX42)。据程某琦说,该起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反映问题肥料事件他知悉,他们的产品完全经得起检验,果树的事不能全部归罪于肥料,果树成长过程中不排除果农有使用其他药剂的可能。关于售卖肥料未开发票一事,程某琦称,该公司经营的农业项目,是免税的,他们对外开具收据是常事,公司所有经营项目经得起审计。

   据相关资料,《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有声音说,企业成本的列支必须有合法的凭据(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收入可以不凭发票记账联做账,但是必须符合企业的客观经营成果,否则不能如实核算收入,免税的条件就可能灭失,导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部分,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售卖产品标明:“油桃树专用肥”,其是否作过针对油桃树的专业田间试验?售卖产品不开发票能否客观显示该公司的经营状况?他们的作为是否侵犯了股民的知情权?

   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西凡坨村村民与唐山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油桃树专用肥”纠纷一事,我们不难看出,生产企业危机管理应对症施策! 消费者维权当理性,购买产品一定要索要正规发票。

   此事件将走向何方?我拭目以待!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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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5号】《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资的产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三)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四)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已经使用的,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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