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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海南”假椰子大王孟克非”的诈骗保护伞?

时间:2020-08-17 14:52:05 来源:中国财经参要网

                                                                       

图一:法庭上的“假椰子大王”、被告人孟克非慷慨激昂,自称“文昌市1000万存款证明和优良椰子资产抵押物绝对真实,没有诈骗国家分文;入股国科园1.22亿股权、资产真实精良超值合法,不怕重新倒查,有罪的是别人”。并声称后台硬,北京有人撑腰、海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是旗帜鲜明地爱护、保护自己。

         蒙尘的岁月呼唤天地良知

         本文主要内容曾经发表于2003年6月份的人民网海南视窗、新华网、海南省内等多家新闻媒体,标题分别为《椰子大王孟克非图谋侵吞巨额国资始末》、《诈骗亿万国有资产,海南“椰子大王”孟克非受审》等。本文作者也曾是孟克非大案揭露者。

        在过去风雨如磐的艰难岁月里,本案在孟克非等家族成员在骗局败露后,疯狂以“反腐败”为手段,鸣冤叫屈、恶人告状,借助于愚弄欺骗中央高层信任,整垮所有阻止其连环经济违法犯罪的人们;顽固抗法,栽赃陷害依法侦办其犯罪事实专案组、律师、新闻记者等正义之士,为自己“洗冤”、妄图永远逃脱法律制裁并自鸣得意。

        其中包括涉嫌内外勾结诈骗800万元以上文昌市国家林业专项贷款铁证,已被检察机关依法公诉举证审理,但此重罪竟然被眼睁睁地“人为溜掉”。孟克非家族公司利用吉水村、宝芳村等几个所谓“金椰子基地”虚构包装、编造的亿万元国科园假椰子股权犯罪,海口中院只象征性地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近段时间,假种椰子、以“受害人”自居的孟克非以《合同违约侵权》为由,却将该省文昌市龙楼镇吉水村委会等告上法庭,其20多年来所涉嫌连环经济诈骗大案再次牵动一切正义之士的神经。

       本案在省第一中院二审终审中,孟克非再次抛出1998年间造假作秀宣传、诈骗犯罪使用的“光盘影像资料”并证明其“中国椰子大王”身份,当庭遭到驳斥和否决,碰了个“满脸灰”。

        让我们回到2003年2日。

        这一天,孟克非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一波三折的重大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是因为孟克非与海南一个著名的公司在一段时间联系了起来,这就是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科园)。孟克非曾一度入主国科园,摇身一变成为大股东,并坐到了董事局主席的宝座上,这曾使具有数亿元国有资产的国科园变成了孟氏天下。表面看来,从孟克非入主国科园到其被逮捕,以及中间孟克非取保候审一段时间内的风雨是非是重组国科园的股权之争,其实质却是一场侵吞和反侵吞国有资产的激烈斗争。

       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科技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于1993年在原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其注册资金为2.45亿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直比较关心和重视。其主要优良资产为四大部分:一是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二是海南兆信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三是占地300多亩的河北易县华龙皇家陵园 总投资4000多万元。四是天王制药。

     “故事大王”孟克非其人

        孟克非在海南商界一度小有名气,自称为“椰子大王”。他本人的经历也可谓丰富多彩。出生于1952年的孟克非是黑龙江人,当过兵,作过政府官员和检察官,1988年下海南后,曾担任某政法机关的部门负责人。1991年,孟克非投身商海。

        下海经商后,孟克非成立了海南金美房地产公司,并以金美房地产为核心,陆续成立了金美椰子公司、海南昌美物业管理公司、海南金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长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公司,各公司的负责人员均为孟克非或其亲属,对外称“金美集团”,孟克非掌握着这一家族式公司集团的全权决策管理权。

       调查材料表明,早在1997年,时任海南金美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的他曾以其家族成员的名义骗取海口市数套解困房,被《中央电视台》和某报追踪披露。受到政府查处后的他将某报及记者告上法庭,后败诉。不仅如此,孟克非对自己公司内部的企业负责人,承包人王雨新也同样采用欺骗手段。原金美椰子公司的王某就是其中的一位。由于孟克非单方撕毁承包合同,使王某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王含恨将孟克非告上法庭,这一次孟克非又以败诉而告终。

        199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发起实施的营造百万亩椰林工程全面启动,此时,精明过人的孟克非便盯上了这个     “看好”的开发项目,并虚假注册1000万元,骗取工商营业执照,成立了所谓海南金美椰子产业有限公司,以假投资、假开发为诱耳,为自己精心描绘了“十万亩椰林”的宏图。为了证明公司的实力,孟克非等人于同年11月27日虚拟了一份“兴业所字(1998)第0795号验资报告”,该报告书中不但没有公司各股东(其家族人员)现金出资的银行进帐单,还通过作假手段搞了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而事实上,该公司提供的所有财务报告中都没有这笔资金。

       同时,该公司大量文件报告中吹嘘:企业自筹资金5608万元;该公司海美椰(1998)16号贷款申请中还说:1300万元资金已经全部到位……而事实上,该公司连一元钱自筹金都没有,更不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资格。

        那么,孟克非等如此用心良苦地为假公司包装,其意欲何为?很简单,利用“编故事”骗取文昌市800万元林业专项贷款,然后一走了之。如果银行追讨,就拿些不良资产推给国家,或把那些“做样子”项目抵债,自己达到“套现”的目的。就这样,一大笔巨款轻而易举地流进了孟克非的腰包。

       看中了国科园后,2000年初,孟克非开始与国科园公司商谈增资扩股事宜。

        A:“四假”入主国科园

        在与国科园的协商中双方约定,孟克非以五家股东名下的三项资产入股国科园。五家股东分别为:金美房地产、海口市卫海典当行 孟克非以8万元非法收购,该典当行无任何资产、海南临高长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崔某、崔某 孟克非之弟媳、庄某 孟克非之妻。三项资产分别为:海南金美椰子产业有限公司净资产,海南金美国际高科技产品开发研制基地在建项目净资产及金美洋浦国际大厦项目净资产。在协商过程中孟克非对其欲入股国科园的三项资产进行了所谓的评估。

        2001年3月10日,孟克非在国科园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国之际,策动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并当选了董事局主席,正式入主国科园。孟克非家族成员占了董事会的半数。

        B:瞒天过海“跑马造假”

        那么,孟克非入主国科园的资产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据海口检察机关查明并指控,1999年6月4日,孟克非以虚报注册资本成立的金美椰子公司的名义与文昌市人民政府签订“椰子长城项目合作协议书”,由文昌市提供土地,金美椰子公司出资在文昌市境内公路两旁种植椰子树共五个路段60公里。该五路段公路所种的椰子树,因周围其他成树对椰子树所需要的阳光、水分及营养的影响,所种下的椰子树无法成长。另外,公路椰子树未来收成不能保证。

        为了虚假出资,孟克非向评估事务所故意提供60公里公路林的虚假资料,夸大椰子树数量。同时,根据孟克非的要求,评估事务所未严格进行现场勘察、测量、清点,忽视了椰子树成长的环境及不能保证收益的情况,将公路林价值高估为4325.5万元。

        经海口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新评估,金美椰子公司位于文昌市境内公路的椰子树的评估值为240万元。孟克非以该项资产虚假出资4085.5万元。

       1998年10月31日、11月11日,孟克非以金美椰子公司的名义与文昌市龙楼镇吉水村和昌洒镇昌茂村、鲁宅村相继签订合作合同两份,合同约定合作的土地面积分别为4000亩和300亩。后经文昌市人民政府实际丈量和证明,确定位于吉水村土地面积为2696亩,位于昌茂村、鲁宅村土地面积为498亩。

        孟克非在对两处椰林和牧草的资产进行评估时,为达到高估资产的目的,故意提供与吉水村签订的土地面积为4000亩的《合作合同》,隐瞒了金美椰子实际占有林权面积为2696亩的合同资料和产权凭证;还故意将与昌茂村、鲁宅村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合作土地面积,由300亩变造为1300亩。

                                                  

图二:在知情者的指认下,我们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几棵金美公司当年种植的“进口良种”椰子树。这就是孟克非家族公司的所谓“全省百万亩椰林工程领头羊”、虚假评估8000万元入股原国科园公司并掠夺的国有资产的“孟家椰林”。

        以上两处的椰子为1999年种植,因两处冲积土、沙壤土较少,营养土层较浅,又缺少排灌设施,所种植椰子树已基本枯死。经检察院评估所对该两处的椰子、牧草进行评估,评估值为285.8万元。孟克非将该项资产虚假出资2387万元 。

       1998年,金美椰子公司通过口头协议,与山河农庄公司临时租用30亩土地用于培育准备补种到公路两旁的椰苗,而且租用已于2000年10月期满。孟克非为入资国科国公司,故意将该临时租用地骗称为一个育苗基地,并向评估事务所骗称该基地共500亩且已开发70亩,培育椰苗棵数为28万株,虚假出资512万元。

       1998年1月8日,洋浦山香公司与槟榔根村签订合同并支付一万元用于赞助当地农村修桥后,根本没有履行合同,该地早已被依法收回。洋浦山香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由刘某、李某和温某共同出资于1997年4月1日成立的,原法定代表人为刘某。1999年11月1日,经孟克非与刘某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庄某,但股东没有变更,股东权益未变。孟克非为入资国科园公司,在将洋浦山香公司的有关资料送给国科园公司,故意隐瞒事实,骗称庄某和孟为公司的股东,该公司为其金美房地产公司的下属企业,从而虚假出资391.8万元。

       1994年,洋浦银马公司通过转让方式,从海口南祥贸易公司取得儋州市白马井开发区23号中19.98亩的土地使用权后,仅就该大厦项目向儋州市建设局申报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其没有向有关部门作施工报建,对该土地没有作实际投入与开发,该项目在六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建设,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已自行失效。后该土地又因闲置多年被儋州市人民政府收回。2001年1月5日,孟克非故意隐瞒上述事实,仍将该19.98亩的土地夸大为“金美洋浦国际大厦项目”,委托评估后入资国科园公司,虚假出资1133.87万元(经中力信评估所对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重新评估,评估值为167.7万元)。

        1993年至1994年,海南昌美物业公司、海南金美旅业公司、海南金美咨询公司相继通过转让方式,从国科园公司取得位于港澳开发区内3.4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后,由金美旅业公司向海口市城市规划局申报“海南金美国际高科技产品开发研制基地项目”,但没有取得该局的报建批复。

        2001年1月5日,孟克非故意隐瞒上述事实,仍将该土地夸大为“海南金美国际高科技产品开发研制基地项目”,虚假出资3111.7万元(经中力信评估所对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重新评估,评估值为827.8万元)。

        孟克非利用“四假”将1.22亿虚假资产非法入股国科园公司后,严重稀释了国有资产,其摇身一变成为国科园公司的最大股东,使原国有控股公司成为孟克非的私人家产,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债权人合法股东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C:造谣生事“倒拉一耙”

       根据股东的举报,海口警方对孟克非涉嫌虚假出资进行立案侦查,在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于2001年4月9日将孟克非绳之以法。随即,他的“椰子大王”画皮也被截穿了。

       2001年8月和2002年2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均已判定:2001年国科园3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等“五项决议无效”。故此,孟克非等五家族公司不具备合法股东资格。

       然而,无论是在看守所及取保候审期间,孟克非变本加厉地造谣诬陷、以假乱真,开始了长达一年之久的疯狂告状生涯,从此,上至省领导、下至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公安人员、律师、新闻记者及企业负责人,都成了“贪官污吏、恶棍乱党”。而且是数额大、“案情重”。按他的理论讲:“告得越大越容易引起上级领导重视,一旦签字查办,怎么也得折腾几年,说不定真折腾出点问题来,我不就真的成了有功之臣了吗?”

       2001年7月,孟克非一封《“紧急举报”——国科园及原董事长×××虚假出资8000万元巨额经济犯罪》的举报信象雪片满天飞,上寄中央、司法机关,下寄公司股东。孟克非“含冤举报”后,经有关部门反复查实,他所反映的问题子乌虚有,纯属造谣诬陷,而实际情况是:国科园公司于1993年7月改制成立,注册资本2.45亿元,原股东全部是现金入股,履行出资义务,并经合法验资,依法取得国科园公司的股权。因此不存在原股东虚假出资问题。孟克非贼喊捉贼,其诬告他人虚假出资8000万元的”罪行”谎言不攻自破,恰恰是他自己干的!

       一年多时间里,因为某省领导曾对孟克非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而招其“狂轰乱炸”,便向中央、中纪委及省委反应情况,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诬告,然后再盖上其五家族公司的大印,其“举报信”便一篇篇“隆重推出”了。

       特别是在2002年海南省第四次党代会召开期间,以孟克非为首的五家家族公司有组织、有预谋地集体上访,四处散发材料,无端诽谤、造谣诬告某省领导。

       2002年2、3月间,负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孟克非又以“洗冤出狱”为幌子游说于各合法股东之间,继续造谣诬陷、搬弄是非,蒙骗不明真相者,在国科园内部制造矛盾和对抗,编造自己“受迫害”的假材料。

       某报记者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采访,以《椰子大王是怎样“种”出来的》为题对孟克非8000万元文昌市龙楼镇吉水村、宝芳村等地虚假椰林资产进行客观披露。然而这篇稿件招来孟克非的不满而指天喊地、转圈破口大骂,带家族公司人员以“大兵压境”之势问罪媒体。个别领导给报社打电话施压,谎称孟克非已无罪释放,当时的报社社长欧大雄、总编蔡旭受牵连做检查。这位记者被迫去职,并进京举报控告,揭露孟克非造假、诈骗真相。

       在中纪委举报控告中心,某领导接待该记者并深谈沟通,其命运受到主要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当时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宣部长刘云山分别过问批示给海南省,要求依法保护该记者、并公正调查处理。省领导罗保铭亲、周文彰自安排回报社。

         D:非法冲击国科园

        然而,孟克非千方百计的想达到其重返国科园“执政”的目的是什么呢?

        2002年5月21日,以取保候审的孟克非为首的“临时工作组”成员手持某厅《纪要》来到国科园,要向公司传达“上级指示”,被公司保安拒之门外。公司职工当即向这伙人出示了海口市中院一审和省高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

        次日上午,孟克非及家族成员率领二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其中一名抢劫犯被公安110干警当场认出)手持铁棍、钢钎、铁锤冲入国科园,砸开办公楼一楼防盗铁门后拥上六楼。

       强行冲入国科园办公区后,孟克非面对闻讯来劝说的海口市中院执行法官和公安110干警扬言“我首先声明,今天的谈话可以录音,我完全负这个责,国家证券委首席大法官×××认为我是正确的,股东身份是合法的;我的案子是中纪委亲自过问、亲自抓的,我同某领导保持单线联系,他们都很关心我支持我,我怕谁?……”并在场演示给领导打电话的样子说:“我打通电话,你们谁敢接?”孟克非非法召开公司职工大会,并强行侵占国科园公司办公室、企图抢夺公章,并声称:“告诉你们,今天上午,我把法院的人给赶走了。如果到下午6点钟,管公章的人还不交出东西来,我就让公安局把他抓走!”

       E 疯狂反扑“以假换真”

       就这样,国科园公司再次陷入混乱和瘫痪状态,国科园学校3000名师生和总公司干部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无法无天,胆大妄为!”终于,忍无可忍的国科园公司广大员工愤怒了!庄严的国法愤怒了!5月22日晚,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海口市公安局冲破保护伞干扰,依法撤消了对犯罪嫌疑人孟克非的取保候审,将其重新收监。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5月23日(孟克非抓捕收监的第二天),省高院一位法官手持该院介绍信来国科园,宣称:孟克非仍是合法股东,其1.22亿股仍然有效,还要开听证会,孟克非一定要参加。次日,该法官电话通知国科园公司召开职工大会,声称要来公司代表高院宣布所谓《复查立案通知书》,宣讲同省高院终审生效判决截然相反的观点,重新给公司造成思想混乱。当国科园公司向省高院领导反应此情况后,省高院领导非常重视,并对此案件明确表态:1、64号判决书(指高院民事终审判决)是我院作的终审判决,在判决书中表达得很清楚,因孟克非等五投资人的入股资产的虚假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已撤销,所以五家投资人没有取得合法股东资格,不能成为国科园的合法股东。2、五家投资人欲取得其它权利,可另行起诉。3、在没有新的证据(比如新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的情况下,依法驳回海南金美国房地产有限公司(即孟克非的公司)申诉请求。

         F 罪恶多端却脱壳变“英雄”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孟克非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四)项“有以下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之规定,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孟克非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之规定,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孟克非虚假出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之规定,应以虚报出资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由于受到孟克非身后保护伞的“力挺使劲”和施压,海口中院只对其涉嫌1.22亿虚假出资处象征性判处有期徒刑4年,所犯至少800万以上贷款诈骗罪等重罪未作判决,放其逃命。

       之后,上海慧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从海南省政府手中依法取得资产所有和经营权, 并通过新的股东大会,表决否定了孟克非1.22亿虚假股权,,将非法冲击会场捣乱的孟家老少依法隔离。

        但是,在孟克非彻底被赶出国科园公司之后,加快疯狂向中央告状诬陷他人的步伐,勾结原新华社记者师海波(已病逝)、先后9次向中央政治局杜撰呈交的所谓举报“特大紧急举报内参”,扬言自己中央有人,要将阻挡他发财的人全部除掉。

       此时,中纪委某部门领导向进京上访的某报记者反馈称:“我们的专案组已下海南,两队人马,既要查腐败官员,也要查清楚孟克非及其家族椰子公司的是非曲直,不听一面之词,你要坚定相信中央的权威和公正办案能力意志,你回去等消息吧。”

        然而,在以曹克明(已病亡)带队的该巡视组“两拨人马”进入海南后,却“合二为一”。他们将已经依法公诉审理判决的孟克非连环大案被紧急“叫停”至今,晾在一边,不许任何人“再过问”,帮其顺利逃脱国法制裁;这伙人按照孟克非的意愿全力以赴“查腐败”,抓人、判刑,基本满足了“孟克非的反腐愿望”。一时间,该省上下风声鹤唳,广大干部上下人人自危,恐避不及。

        据孟克非本人发文宣扬吹嘘,他反腐败成本花掉至少一千万元。试问,他究竟送给谁人?只有他自己清楚,但总有个水落石出的时候。不过,孟家千万元银行存款证明和1.22亿国科园股权早已“变不成真的”了,难道不应该依法倒查并审判吗? (特约撰文:刘来迎 发自北京)

       (本文作者为前《海口晚报》记者、原《中国记者调查网》执行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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