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68岁的村民卓育花凝望着家门口的光荣牌喃喃自语,“你是在部队入党,人家怎么说是潘海文给你入的党?你当兵时潘海文才出生3个月,你入党时潘海文还不到1岁,他是怎么给你入党的?”
卓育花的丈夫叫潘三平,1954年9月17日出生,1971年1月入伍,1971年9月入党,1975年退伍。儿子也当过兵,所以她的家门口有两个“光荣之家”牌子,村民说卓育花是“双军属”。
有村民说,潘三平受到了潘海文案的株连。村支书潘海文为了保护土地、维护村民利益,得罪了勾结开发商来村里圈地的时任万宁市某政法官员,多年来一直被打击报复。曾有一起故意伤害案被这位政法官员颠倒黑白,这次又借扫黑除恶之机,构陷了潘海文“涉黑犯罪”。
村民介绍说,2019年5月,永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海文等39人被抓捕,命名为 “潘海文涉黑案”。此案在庭审中爆出了很多笑话,已成坊间谈资。除了“婴儿入党介绍人”,还有穿越时空的汽车,“还没出厂就出现在作案现场”。
2020年12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潘海文被判刑25年,是39人中刑期最长的“主犯”。其中潘三平被判刑13年。
本案中,除个别被告人或因个案,或被欺骗“认罪认罚”外,律师团对整体“涉黑”罪名做无罪辩护,并指出“证据全面造假”;一审判决后,除个别被告因刑期已满被“实报实销”外,潘海文等33人当庭提出上诉,并指出“警方先抓人,后勾兑案件,炮制假证据”;永范村346名村民联合签名、按手印,替潘海文喊冤,并指出“已退休的正厅级韩姓政法官员挟私报复,是海南建省以来最大冤案总导演”。
2021年1月2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指出“一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撤销原判,“发回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是海南省唯一被律师无罪辩护,被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涉黑”案,据说在全国也十分罕见。但重审十分“难产”,已3次取消开庭。
村支书保护土地得罪征地权贵
①身兼数职的潘海文及其入狱后的口碑
潘海文出生于1970年10月28日,1996年10月1日入党。1998年1月,潘海文当选永范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还兼任永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同年3月又当选为万宁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到2000年,在潘海文任职的第3个年头,永范村成为万宁市唯一有集体经济的村庄,也是万宁市第一个成立社会治安村民联防的村庄。潘海文兴修水利设施,整理村容村貌,带领村民致富,兴办教育事业,照顾孤寡老幼,多次受到省市表彰。
这3年是永范村的高光时期,党支部和村委会先后获得海南省“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防风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司法部授予的“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潘海文个人先后获得全国优秀调解员、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万宁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等荣誉。
目前,尽管潘海文身陷囹圄,但在永范村广大村民的印象中却有着这样的口碑:“他干了7任村干部想干都没干成的事”“坚持正义,大公无私,维护村民利益”“为了保护土地,得罪了黑官员”。
▲曾被村委会保护的土地,如今已变成建筑工
自2019年5月至今,潘海文已经入狱两年半,永范村出现了破败局面。村里曾经的文化设施农家书屋、党员夜校,如今已经沦为养鸡场;村外田野上,他曾保护的土地已被各路神仙瓜分,多家开发商正在大兴土木。
②“5.10伤害案”被颠倒黑白
这桩至今悬疑20年的案件发生在2001年。
永范村村民王兴芳、王兴云兄弟曾在本村建有一处生猪交易市场,因经常与外地客户发生冲突,身兼调解委员会主任的潘海文没少给他们调解矛盾纠纷。后来生猪交易市场实在经营不下去了,王氏兄弟将市场转让给外地客户经营。
转让后的生猪交易市场经营日渐红火,本来早已拿到市场转让费的王氏兄弟,看到生猪市场发展壮大了,又想投资参股。由于29个股东全部反对,王氏兄弟怀疑潘海文不给他做主,偏向外地人,便对潘海文怀恨在心。
2001年5月10日上午,王氏兄弟同时来到潘海文家,恰逢潘海文不在家,遇到潘海文的弟弟潘海冲,由于言语不和,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后被人劝解。
当天中午,潘海文回家后听说此事,便想到王家做一些解释工作。让潘海文没想到的是,他一进王家门就被王氏兄弟砍倒了,闻讯赶到的潘海冲也被砍成重伤。
案发后,王氏兄弟驾驶摩托车逃跑了,村民把重伤的潘海文、潘海冲兄弟俩送往医院抢救。
海南省人民医院“疾病证明书”显示:潘海文,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四肢多发性、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伴肌腱神经损伤;潘海冲,急性开放性颅脑伤长度18公分(重型),左额脑挫裂伤;左额骨折,颅底骨折,颅内积血,额部头皮裂伤……
案发当天下午,万宁市公安局刑警队和东山岭派出所将尚未逃跑的帮凶王军抓获(王军是王兴芳的儿子), 2001年5月15目,警方对在逃的王兴云、王兴芳做出刑事拘留决定。
2001年8月,在王氏兄弟逃跑3个月后,案情出现大反转。时任万宁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的韩某某撤换了“5.10伤害案”的全部办案人员,重新成立专案组,单方面取证王家人,出台了《侦查报告》,认定:潘海文持刀进入王家,首先砍伤王兴云、王兴芳,王氏兄弟是正当防卫……
紧接着,万宁市公安局在韩某某的主导下,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对潘海文采取刑事拘留的请示》《关于潘海文、潘海冲故意伤害案的侦查报告》《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潘海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议案》。
▲图为潘海文在庭审中当庭签字的对韩精华控告信
起初,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并不相信潘海文这个满身光环,还是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先进人物能够持刀行凶,绝对质疑案情会出现如此诡异的反转,所以在第一次常委会上没有通过韩某某关于罢免潘海文人大代表资格的意见。但韩某某使用“逼宫”手段,3天内要求召开两次常委会,并用更大的“官帽”向人大常委会施压。人大主任最终妥协了,勉强表示“同意罢免”。接着,万宁市检察院对潘氏兄弟批捕。
但正义最终没有缺席,在省级检察机关,由于“侦查卷宗”是案发3个月之后的取证,且“证人证言”全是王家人,明显“一边倒”,连送潘氏兄弟去医院抢救的本村村民都没有调查笔录,实在让审查案件的检察官看不下去。于是,在2002年4月29日,海南省检察院纠正了万宁市检察院的错误批捕,将此案退回万宁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此案便不了了之。
此后的韩某某官运亨通,历任万宁市委副书记、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于2017年5月退休。
此后的潘海文获连选连任,拖着重伤的身体继续担任永范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不断举报韩某某“官商勾结”“徇私枉法”“收受色贿”“索贿房产”等违纪违法行为。
韩某某在被举报中不断升官,还“安全着陆”。而潘海文却种下祸根,终于在 2019年5月被“涉黑”,已沉睡近20年的“5.10伤害案”被复活,并成为潘海文兄弟“涉黑”罪状之一,还被“株连九族”。
③保护土地,得罪官员,成为帮派斗争牺牲品
2000年至2001年5月间,时任万宁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的韩某某,多次带着开发商到永范村“勘察土地”,并要求潘海文低价出卖土地,让朋友搞商业开发。潘海文以“自己做不了主,需要开会集体商量”为由婉拒韩精华,这让韩精华十分不愉快。后来又因开发商提供的项目有损村民利益,又无法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被村委会集体讨论否决,这就彻底得罪了韩某某。再加上作为人大代表的潘海文曾经对万宁市的公安工作有过差评,这更让韩某某怀恨在心,一直伺机报复。
永范村是万宁市郊区黄金地带,在6平方公里范围内尚有9000亩土地可供开发,可谓寸土寸金。加之该村地处东山岭景区附近,著名的海南“四大名吃”之一东山羊就发源于此。东山岭是海南历史悠久的佛教圣地,有着“海南第一山”的美称,再加上东山羊美食,使得众多“地皮商人”趋之若鹜。
20多年来,先后有不少官员带着老板找到潘海文,许诺“在海口市区赠送别墅、商铺”等好处,让潘海文配合他们征用土地。因潘海文坚持“土地利用审批手续合法是前提,同时必须兼顾村民利益优先是保障,失地农民必须由用地单位安置用工(比如物业用工)”,因此让很多开发商知难而退,同时也让说客官员有失面子。
在潘海文任职期间,严守生态红线,完整保护了永范村的集体土地,维护了村民利益,但也因“不配合工作”,得罪了不少官员和老板。他们多次公开扬言:“一定要整倒潘海文”。
2018年前后,适逢万宁市党政班子不和,书记、市长各拉山头,出现塌方式腐败。随着以万宁市委原书记张美文、万城镇委原书记沈春强、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党工委原书记林志飞相继被纪委监委审查、留置(目前已判刑),有人趁机把潘海文划归张美文一派,称“张美文是潘海文保护伞”。
适逢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韩某某为首的个别权贵利用这个机会,企图清除 “绊脚石”。为了让潘海文“陪绑”,把潘海文构陷成“把持基层政权的黑社会老大”“与张美文、沈春强、林志飞等人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狼狈为奸”等。
“5.10伤害案”本是韩某某手里一盘没有下完的棋,而“扫黑除恶”又给了韩某某继续下棋的机会。于是,一场险恶的构陷就这样开始了。
韩某某可谓海南政法大佬,其职业生涯全在公安和检察机关。2019年5月,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退休仅2年的韩某某余威犹在。将“潘海文涉黑案”指定办案机关为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诉机关为韩某某担任过副检察长的海口市检察院,似乎别有用心。
在“潘海文涉黑案”39人“犯罪团伙”中,办案机关为了多凑人数,除了永范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等10人外,永范村20多年来发生的民事、治安、刑事等个案,其当事人全部被翻出来,一律“被参加”“被指使”。甚至潘海文的老婆温淑花在东山岭景区花15块钱给孩子买的海龟玩具也“被濒危野生动物”;潘海文的儿子潘福干与别人的交通事故纠纷也 “被涉黑”。甚至在庭审中还爆出“黑社会帮规”竟然是“不允许吸毒”……
潘海文及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几乎全部被抓后,开发商蜂拥而至。如下图这样,先后有多家售楼处建成,塔吊林立。权贵们的开发项目落地,再也不用永范村集体开会决定了。
“涉黑”证据全面造假,律师做无罪辩护
2020年10月12日至23日,“潘海文涉黑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在历时12天的庭审中,本该庄严的法庭上不断爆出笑话。其中有侦查人员造假,露出构陷痕迹;有证人根本不认识被告的“检举揭发材料”;有物证造假,伪造潘海文签名的合同;更有穿越时空的“证据”,一辆尚未出厂的汽车来到“作案现场”……
受篇幅所限,这里仅举几例,给各位看官增加点肺活量和脑供血。
①白刀变成黑刀和欲加之罪的“指使”
前文所述,发生在2001年的“5.10伤害案”,又在“涉黑”案中出现。此案在18年前被韩某某操纵,潘海文、潘海冲兄弟由受害人变成加害人,并指控潘氏兄弟所持“凶器”是“白色不锈钢菜刀”。而在这次“涉黑”案中,这个作案工具变成了黑色。
但是,无论作案凶器是黑是白,却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作为呈堂供证。至此,这起接续18年前冤案的司法构陷昭然若揭,“黑白颠倒”名副其实了。
巧合的是,王兴芳、王兴云兄弟在2005年2月5日真的被人伤害过一次(后称“2.5”伤害案)。这次的加害人是本村人余明军和外村人龙丁才,致王氏兄弟轻伤。余明军、龙丁才已被判刑罚并服刑完毕。据万宁市人民法院“(2006)万刑初字第198号”《判决书》显示:“被害人王兴芳、王兴云陈述了与余明军有矛盾后,被余明军纠集人来报复受伤的事实”。
然而,在这次“涉黑”案件中,公诉书指控“2.5伤害案”是受潘海文指使,并被一审判决认定。
潘海文的辩护律师王发旭指出,“潘海文涉黑案”在侦查阶段就极尽构陷之能事,不惜行政成本,多次做余明军、龙丁才的工作让他们作伪证,甚至对因另案羁押在三亚市看守所的龙丁才许以“检举立功”,对余明军做了十几次询问笔录。甚至在庭审阶段还去提审威胁龙丁才,目的就是让他们指控潘海文是“2.5”伤害案的指使者。
好在余明军、龙丁才良心未泯,在法庭上翻供,指出“受到了办案人员的欺骗和威胁”。其中龙丁才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作为外村人,根本就不认识潘海文。
对此,王发旭律师进一步指出:“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认定的事实非常清楚,因为余明军与王兴芳、王兴云有矛盾,导致伤害事件发生。在该判决没有推翻的情况下,又指控潘海文指使作案,侦查人员造假案的胆子也太大了”。
然而,胆子更大的还在后面。在庭审阶段,律师出示了永范村部分村民接受调查取证的视频,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区分局办案人员迅速赶往永范村,对接受调查取证的村民进行威胁,不让他们到法庭作证。
②尚未出厂的汽车,穿越时空来到“作案现场”
判决书认定,“2009年1月4日,潘海文威胁、殴打麦舒红、麦舒壮、王道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作为本案“被害人”的王道位,身份是万宁市公安局警察,对“潘海文涉黑案”专案组提供的“自述材料”指出:当时在乐英坡村的一个居民楼旁边围着很多人,该楼前路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车牌前面四、五码是8后尾数是9,当我岳父麦光寿、妻子麦舒红走到居民楼后面的槟榔园时,忽然有一高大男子(后听说该男子是永范村委会主任、书记)。
另一份材料形成于2020年5月14日,是王道位接受办案人员询问的笔录。王道位陈述:“2009年1月4日17时左右,当我们快到乐英坡村时,远远就看到在望海大道距离陈运英家不远处,聚集很多人,旁边还停了一辆黑色宝马越野车,车牌号为琼C88889(事后知道是潘海文的车)”。
在前后两份材料中,不仅“黑色轿车”变成了“黑色宝马越野车”,车牌号也更加具体化,唯一没变的是“2009年1月4日”这个“作案时间”。
然而,这份“证据”在法庭上却出了大丑。
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显示,这辆汽车出生于2009年10月1日,挂牌于2010年5月14日。
那么,王道位有什么特异功能,在2009年1月4日就能看到这辆车和车牌号?
对此,辩护律师王发旭指出,权贵们为了构陷潘海文“涉黑”,不惜牺牲一个警察的职业生涯,不惜让他构成伪证罪,何止是胆大妄为!
③判决书认定,“潘福干为潘海文的儿子,于 2013 年加入该组织”
证据显示,潘福干出生于1995年,在2012年考入上海海事大学,至2016年,潘福干远在上海读大学,怎么会在2013年加入“黑社会”呢?公诉的唯一理由是,家长曾向他汇过款。
对此,辩护律师指出,也许办案人员在勾兑案件时算过账,因为2013年是潘福干18岁的年份,也是刑事责任年龄,但构陷心切,忽略了潘福干在这个时间还是一名上海的大学生,根本不在老家。
辩护律师进一步指出,如果因为家长一经“涉黑”,就把用过这位家长钱的孩子视为“黑成员”,那么,潘福干从怀胎那天就“涉黑”了,判决依然错误:潘福干的“涉黑”不是2013年,而是1994年其母亲怀他的时候。
④《起诉书》指控,“潘海文有目的地将亲信潘三平、陈进荣发展为党员,安排进村委会”
证据显示,潘三平出生于1954年,1971年入伍,1971年9月入党,1975年3月退伍。而出生于1970年10月28日的潘海文,在潘三平入党时还是不满周岁的婴儿。
这一指控引起法庭哄堂大笑,本该庄严的庭审瞬间变成了“封神演义”,也是潘海文“涉黑”案具有“黑扫”特征的贡献之一。
证据显示,陈进荣出生于1958年,入党时间是1995年,且早于潘海文在村党支部任职。而潘海文是1996年入党。还不是党员的潘海文又是怎么发展陈进荣入党的?
法庭上爆出的众多“证据”笑话不胜枚举,难怪律师们对“涉黑”罪名均做无罪辩护,指出“全案证据造假,程序严重违法”。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有几名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被法庭指定了海南当地的法律援助律师(简称法援)。开庭第一天,法援们均秉承惯例,不说话,更不辩护,以期最后配合法庭,对被告人起到“劝降”作用。但从庭审第二天开始,受庭审气氛的影响,法援们的法治良心和做人良知战胜了惯常的奴性,开始有了辩护的声音。
当69岁的拾荒老人张和兴被带上法庭,法官查明他的身份和收入来源时,他的回答再一次引起旁听席的哄笑。“拾荒老人成为黑社会”,现已成为民间故事,打脸了“扫黑”,印证了“黑扫”。
张和兴被指控的罪名是,“在潘海文的鼓动下”,在2012年有过毁坏别人香蕉苗的行为。
事实上,是邻村吴排村的村民多次越界种植,并有侵权故意。永范村二队村民自发前去制止,张和兴也跟着去了,并参与将越界种植的香蕉苗拔掉。
针对起诉书指控,法援律师的辩护意见是:张和兴不属于黑社会组织成员,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指出张和兴参与毁坏的只是香蕉苗,没有价格较高的黄皮果树等。
而判决书依然复制粘贴了起诉书的指控,认定张和兴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2年。
可怜的是,张和兴被没收的财物只有一部老年手机和200多元银行卡余额,那是他拾荒所得。所幸的是,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目前住着老少三代9口人的破房子没有被没收。
▲张和兴房屋外景,小破房子是拾荒回来存放破烂的地方,还兼厕所。
目前,已经刑满出狱的张和兴,每当有人路过他的家门口,他就会说上一句话,“看看,我这‘黑社会’的家”。
在张和兴老人身上,正应验了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的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10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潘海文涉黑案”之所以负面影响恶劣,是因为“黑打”的手段太过明显,而且技术层面也不高明,破绽百出。权贵们以扫黑除恶之名企图清除土地开发绊脚石,恶意利用和玩弄了法律,亵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神圣使命。
好在海南省高院已对该案撤销原判,坚守了司法公正的一道防线。
“涉黑”案发回重审,开庭一再取消
“潘海文涉黑案”刑事判决书被海南省高院撤销并发回重审后,海口市中院首次定于2021年4月25日至5月21日开庭。到了5月中旬,海口中院突然通知“开庭取消,开庭时间待定”。第二次定于5月31日至6月20日开庭,海口中院再次通知取消开庭。第三次定于 7月26日至8月20日开庭,结果又紧急取消开庭,至今杳无音信。
海口中院究竟为什么一再取消开庭?王发旭律师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非法证据太多,如果都排除了,“涉黑”案也就不存在了,这对海口中院来说压力很大,因为他们也需要向导演本案的权贵们交代。其次是本案在侦查阶段就有数名公安人员涉嫌犯罪,尤其是王道位,其穿越时空的“证据”已经构成伪证罪。还有龙华分局的办案人员涉嫌妨碍作证等。一旦开庭,法庭应该向警方报案,并逮捕涉嫌犯罪的警员。如果法庭做不到,开庭也无意义。再者,韩某某正在被多人举报多宗犯罪,作为20年前就徇私枉法,现在依然挟私报复,并导演了这么大一桩冤案,如果不被绳之以法,国法不容,天理不容……
王发旭律师还表示,“潘海文涉黑案”在一审中曾有省高院的法官参加旁听。一审上诉后,海南省高院很快就下达裁定,认为“一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除了深知本案假证据横行法庭并闹出笑话外,更重要是一审法庭没有出示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属于严重程序违法。更有甚者,就在本案庭审阶段,法庭还允许警方随意“补充侦查”,实际上在勾兑案情、威胁证人、妨碍作证。所以,本案一旦重审,除了必须排除非法证据外,还必须公布侦查机关的同步视频资料。
“至于重审一再延期,我们善意地理解,海口中院的法官们在拷问职业良心,在从人治和法治方面作出选择。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官个人,也在选择能不能继续充当权贵们挟私报复的打手。要知道,错案追责可是终身制的”。王发旭律师说。
潘海文的另一名辩护律师桂铭认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阶段尚未结束,而导演本桩冤案的权贵们应该是这一阶段教育整顿的目标。海口中院屡次取消开庭,也许在等待来自上级纪委监委的正义之剑,首先斩断操纵此案的幕后黑手。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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