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名举报平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福建平潭京岚物业公司100亩土地违规变更土地用途的违法事实,呼吁政府纠错改错,依法收回这100亩问题土地,及时为国家止损!”,实名举报人郑某某气愤地说。
近段时间以来,有媒体连续报道福建平潭100亩土地在“科研用地”的幌子下,以20万的价格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多次流转、倒卖洗白,最后落入当地富商高仁俊个人手中囤积增值,至今已估值10亿元左右。使国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又严重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象。
据了解,1992年,平潭政府打着“科研用地”的幌子划拨位于“平潭流水镇湾底沃村的100亩土地”给中国地理研究院。仅仅一年之后,中国地理研究院便将这100亩土地加价至450万元转卖给“北京市第三城市建设工程公司”;二十天后的1993年8月31日,北京市第三城市建设工程公司经手将该宗土地作价450万元转卖给“山西省太原市方圆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是山西太原的张风辰。因这100亩土地,北京市第三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和张风辰于1993年成立了“平潭京岚物业公司”,将100亩土地办到该公司名下。至此,该土地在未办理土地证的情况下,已经被非法倒卖了三次,一次次的名为股权转让实际上就是倒卖土地。
1994年该土地办理了土地证。1997年4月30日,张风辰用100亩的土地证,向平潭建行办理抵押贷款254万元,张风辰和建行一起到平潭国土局用地科办理了土地抵押的他项权证,同时该土地证被建行收押保管。后因京岚公司张风辰未能如期偿还建行贷款,建行将其诉到平潭法院并对该宗土地申请查封冻结。
2002年3月15日,京岚物业公司张风辰在100亩土地仍被法院查封、冻结期间,谎称土地证遗失,向平潭国土局提交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2002年3月27日,原平潭县国土局在未经查档核实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关于作废平潭县京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当日,经平潭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潭县京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补办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0年7月5日,张风辰为了变更京岚物业公司闲置多年的100亩土地用途,委托平潭人高仁俊办理变更土地用途,暂时将平潭京岚物业的100%股权转让给平潭人张毅(实际控制人是平潭人高仁俊,张毅是高仁俊的妹夫)。
2012年和2014年期间,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别出了会议纪要,同意京岚物业的100亩土地进行评估补交1592万差价,容积率2.3,直接从科研用地变更为商服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同时将原流水镇湾底沃偏僻的角落给置换到环岛路这边繁华的位置(从几百万的科技用地违法变更为价值几个亿的商服用地,升值数百倍),并做了公告。于2017年5月,成功办理了关于土地变更性质的一应手续。2018年6月,张毅又将京岚物业的100%股权转让给高仁杰(高仁俊的弟弟)和李兵兵(高仁俊的弟媳)的两个公司。
(张风辰与其子在网上留言的页面截图)
至今,从最初的20万出让金到现在的估值10亿元,这块100亩问题土地在丝毫没有开发建设的情况下增值数百倍。同时,围绕着这100亩问题土地,张风辰和高仁俊之间又产生了重重矛盾。张风辰本人及家人四处状告高仁俊利用家族势力及黑恶手段欺诈、威胁获取不义之财。
其实,早在2009年8月10日,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国土资发(2009)101号,文件明确规定,一:工业用地(含科研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兴建职工住房。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经营性用途的 ,一律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擅自批准调整改变用途的,要认真纠正和查处,特别对领导干部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插手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领导干部中违规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问责。并且,国土自然资源部规定土地闲置满2年政府就要无偿收回,土地未开发25%以上禁止买卖。
而福建平潭京岚物业的100亩问题土地多次被倒卖、多年未开发,凭空增值数百倍,其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确实耐人寻味。福建省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出手亮剑的时候了!要对那些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插手的、擅自批准调整改变土地用途的,接到举报置若罔闻、尸位素餐不作为的,违规违法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无偿收回100亩问题土地,为国家挽回损失,给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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