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7月30日,上海市发布了“新设未来产业基金”等19项政策措施。记者当日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若干意见》共分为五方面十九项政策措施,对上海市原有的创投文件进行了优化升级,主要增加了三方面内容。
增加国家最新出台的干货措施。如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扩大直接股权投资试点,并进一步提出探索政府引导基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优化保险资金出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监管要求,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的支持。
用好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新设未来产业基金等,增加上海最新部署推进的政策措施。如用好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遴选专业投资团队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新设未来产业基金;有序扩大上海市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等政策。
优化创业投资营商环境,增加经营主体密切关注、希望实施的措施。如在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创投企业注册快速通道,深化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等。这些政策对市场密切关注的企业注册、“投贷联动”等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有利于优化创业投资营商环境。
此外,《若干意见》也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政府引导基金优惠支持举措、强化国有创投基金的市场化改革举措、拓宽创业投资企业募资及退出渠道和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并购整合,可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牵引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向初创企业。
据悉,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初创企业的重要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创中心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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