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双方联合签署《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网络执行集中查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联手打击“老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拓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范围。
《合作协议》着重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通过专线网络通道将全国法院执行办案系统与新疆自然资源厅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联通。
“信息共享+执行”模式对“老赖”零容忍。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飚表示,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会自动生成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以标准化数据格式向新疆自然资源厅信息管理系统发送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查询、查封和解封请求,新疆自然资源厅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化办理查询、查封和解封,并通过网络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反馈查控结果,执行办案系统自动生成反馈结果。
目前,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已覆盖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理财、证劵、保险、车辆、船舶、民政、不动产、工商登记等的查控。
“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李飚说。
以不动产传统查控为例,近三年来新疆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30万余件,办理财产保全案件13万余件,上述案件都会涉及到不动产等的查询、查封、解封。每办理一次传统查控,需要2名执行干警外出办理,耗费相当的人力物力。
“《合作协议》将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纳入执行集中查控系统后,将极大地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用‘网络智能’线上方式替代‘车轮’‘排队’‘纸质’‘人工’等传统方式,是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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