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正义女神,蒙眼遵循内心公正,而一手持天平表示公平,另外一手持利剑惩罚不法。这里面就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为何有女神存在?没有女神,就不能维护公平吗?女神为何蒙眼,睁开眼就不能维护公平吗?没有天平,就不能维护公平吗?没有利剑,就不能惩罚不法吗?所有的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近日,多家媒体曝光了《见义勇为六年后竟引来两段荒唐的牢狱之灾--山东招远李永健22年陈案谜踪》的事件,引起不小的舆论氛围。在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李永健是个名人。除却他是北京体育大学的毕业生、教师、知名企业家的身份外,主要是他见义勇为却在6年后两度入狱。21年后,即2020年1月2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宣告李永健无罪,被当日释放。同年9月26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永健下发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当年的陈案自己是见义勇为,竟然在6年后引来两段荒唐的牢狱之灾;两次被抓、六年多冤狱,均与竞选有关。自己依法行使被选举权,如何成了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原始卷宗离奇丢失、仅靠"虚假举报"陈案也能被两次启动?究竟是谁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胡乱作为?失去的人身自由、造成的精神创伤、贻误的商机和经营性损失等该怎样弥补?有关部门毫无诚意的敷衍与淡漠加剧着他的伤痛与愤怒,困顿迷惑的现实让李永健对真相的渴求更为迫切。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客观地讲,国人对当前中国司法的现状并不是很满意,一些人确实有通过这起案件来检验一下中国司法的想法。而在媒体的放大镜下,司法机关经受住了考验。虽然这起案件受到了来自舆论、各方当事人、各方律师等的严重干扰,但法院还是努力排除干扰,做到了客观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既惩处了犯罪,也维护了被告人与受害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与舆论的互动中,法院表现得更加成熟、理性,起到了引导和掌控舆论的关键作用。
时至今日,李永健疑惑不减:殴斗事件沉寂6年后,仅凭举报信就能仓促启动?原始卷宗丢失,根本达不到成案标准的审判何以一路畅通无阻?没有立案决定书,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庄严性何在?证据漏洞百出,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还能两次定案?重复使用强制措施,无正当理由多次延期审理,仅是为了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究竟是谁在刻意推动案件,人为干扰作证、取证、审判?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早日立案应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还法律一个尊严,还受害者一个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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